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实用15篇)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1篇

林,男,1977年12月生,时任农行xx县支行分理处保安。

20xx年6月23日(端午节)上午9:20左右,有一位年轻男子肩挎一个背包,手提一个黑色塑料袋走入支行分理处取号后等待办理业务。9:22分,该客户一边接电话一边走至大堂经理桌边,将黑色塑料袋打开取出现金放至背包之后离开该分理处,桌上留着黑色塑料袋。当时,该分理处当班保安林在ATM服务区巡查,9:28分左右,他走至大堂经理办公桌旁,发现桌上黑色塑料袋,刚开始他也没觉得特别,以为是垃圾想将它丢弃,细心的他打开来看里面装有人民币现金一万元。他看了看没有人来认领,就立即将失物交给该所3号窗口柜员,柜员又立即向该分理处主任报告此事。在接到柜员报告后,该分理处主任林华英清点拾得的现金,发现数额较大,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该失主未在该网点办理业务,无法查清失主身份,林华英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县支行汇报,请求县支行帮助处理。在等待2天后,仍不见失主前来该分理处认领该笔丢失的现金。农行考虑到失主目前一定是心情万分的焦急,为了尽快找到失主,为失主找回丢失的一万元现金,于6月26日主动联系xx县有线电视台,在电视台播放《招领启事》,希望尽快找到失主。

林是xx县保安服务公司派到该支行工作的一名普通的保安员,但他认真履职,心系客户,拾金不昧的行为受到了同事的好评,得到了农行领导和xx县保安服务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6月26日,农行召开林拾金不昧表彰座谈会,表扬和奖励林拾金不昧的精神,并特邀xx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朱哲卿、纪委纠纷室主任陈木飞、文明办主任科员余祖健、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吴裕华等当地党政部门领导出席。电视台记者到会采访报道了林拾金不昧的事迹。

失主看到农行在xx县有线广播电视台播放的《失物招领启事》,就于7月3日到该分理处领回全部失金并于上午敬献给分理处一面锦旗,当面感谢农行员工拾金不昧的行为。林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和该分理处员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赏,也为农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2篇

4月29日清晨,光彩小学六年级学生包豪杰和刘胜像往常一样结伴上学。春末夏初的天气微凉,路上的行人不多,两位少年一路有说有笑向着学校的方向走去。

行至一段无名小路时,地上一叠粉红的钞票引起了两人的注意。

捡起地上的钞票,捏在手里厚厚一叠,对两位六年级的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款”,失主该多着急呀!

两位同学站在原地等候,希望失主能及时发现自己掉了钱,回来寻找。但眼看着手表上的时间接近上课时间了,还是没有人来,两位同学决定到学校去,把拾得的钱交给老师处理。

学校清点了两位同学交上来的钱款,发现足足有3千多元。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希望通过广播找到失主。

但10天过去,学校、居委会、派出所都没有收到有人丢钱的消息。

“失主丢了这么多钱,一定很着急,但这么多天都没有人来找,也实在令人费解。”正在一筹莫展之际,一位从街上听说了消息的居民找来了。

原来,丢钱的是该居民的弟弟,前几天刚从外地打工回来,领到工资请朋友吃过饭后,丢失了剩余的3千多元。钱款丢失后,弟弟到处寻找无果,把一家人急坏了,听到消息的陶先生这才找到派出所。

目前,失主由于身体原因在医院休养。经学校、派出所、居委会三方核实后,在校警、村干部的见证下,将钱款归还给了代为领取的陶先生。

几天后,两位同学几乎已经忘却了这件事,陶耀成先生及其家人为孩子们送来表达感谢的学习用品,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两位同学表示,如果是自己丢了东西一定也很着急,别人财物不贪,捡到东西及时归还,这是父母和老师时常教导他们的。

两位同学设身处地的为失主着想,那一刻,他们俯下身去拾起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昂首送还的,是一颗至纯至美的心,展现了一名少先队员良好的素质和精神风貌。

近年来,巴南区一贯重视和加强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多年来坚持不懈开展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具有时代特色的学雷锋系列教育活动,引领师生用雷锋精神修身修德,争做雷锋式好老师好少年。

如今,在春风化雨般的养成教育沐浴之下,同学们如茁壮的新苗蔚然成行,校园里团结互助、拾金不昧的事例屡见不鲜。全善中学赵一帆同学在上学路上扶起陌生老人,扈程渝同学拾得巨额现金返还失主,凉水小学三位同学智勇双全,营救落水老人……

巴南好少年们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希望美德这粒种子继续相互传递,让雷锋精神继续发扬光大,开出更加美丽的花朵!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3篇

论文摘要: 总结古今中外法律有关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规定,谈我国《物权法》未规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缺憾。指出只有规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才符合世界潮流,有利于物权的保护,有利于弘扬民法的私法精神。

倍受关注的《_物权法》(以下称《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对推动民法法典化,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关于拾得遗失物相关问题,该法首次规定了拾得遗失物的费用请求权,这是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巨大进步,但未规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笔者认为这是一大缺憾。

一、遗失物的定义

谈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首先要准确理解何谓遗失物。王泽鉴先生认为:“遗失物者,指无人占有,但为有主之动产。”[1]史尚宽先生认为:“遗失物,谓不属任何人占有,而未成为无主之物。”[2]王利明先生认为:“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3]学者对遗失物所作的定义各不相同,但并无本质的差别,可见对遗失物的定义大家已达成共识。其构成要件为:一是有主的动产。遗失物有别于抛弃物。抛弃物是无主物,遗失物是有主物。在遗失物与抛弃物难于区分的情况下,可推定为遗失物。不动产不能成为遗失物。这是因为不动产都有一定的位置,不致于发生遗失。二是占有人丧失占有。这里占有人丧失占有,应不是出于自愿,否则是抛弃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自己的行为能力的抛弃,除非经监护人追认,抛弃行为无效,应属于遗失。占有人是否丧失占有,应依具体情况而定。仅仅一时不能实行管领,不能称为丧失占有。如自家宠物进入他人领地,应允许所有人或占有人寻回,不能称为遗失物。在闹市人群拥挤之处落下的手机,可以断定马上丧失占有。在自己的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认定为遗失物。盗窃和抢劫虽使占有人丧失占有,也当然不是遗失物。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应为遗失物。三是无人占有。不领取物、侵占物以及错误地占有他人之物是有人占有物,不是遗失物。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物品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构成。所以遗失物与遗忘物虽有不同,但并无本质的区别,遗忘物应按遗失物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遗失物拾得行为的界定

遗失物拾得,是指发现且实际上占有该遗失物。发现与占有两者缺一不可。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仍能成为拾得人。拾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例如车站工作人员在候车室拾得乘客的行李,工作人员拾得行为是职务行为,车站为拾得人。拾得人可是一人也可是多人。拾得人系个人所为,则行为人为拾得人;若同时有数人发现或数人占有遗失物时,其数人为共同拾得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主要有“无因管理说”、“不当得利说”和“侵权行为说”。笔者认为都有一定道理,但应根据具体情况。遗失物拾得者,拾得遗失物后积极地寻找失主。在这种情况下,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属于拾得人对遗失物的无因管理,可按现行法律对无因管理的规定,享有费用请求权。若拾得遗失物后据为己有,被失主追索后愿意返还的,按不当得利处理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只是不享有费用请求权,因其不具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且占用遗失物一般有一定受益,不应再享有费用请求权。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是这么规定的:“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若拾得遗失物后,据为己有且拒不返还的,按侵权行为处理。

拾得人不仅不享有费用请求权,还要赔偿因拒绝返还而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遗失物损毁、灭失以及转让、抛弃遗失物的,负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拾得人把拾得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拾得人不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毕竟拾得人的拾得避免了遗失物的更大损失,至于拾得人应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还有待研究,此处不作展开讨论。

三、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性

(一)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国际惯例分析

《_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至于必要费用包括那些,有关物权法的解释尚未出台,但从物权法的条文看,我国物权法是否认基于拾得遗失物的劳动投入而享有报酬请求权的。分析这种设计的妥当性,首先要看有关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又有怎样的国际惯例。

罗马法规定拾得人无报酬请求权,而日尔曼法则有不同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应当向有关机关呈报,或者应当催告失主认领,将原物交还失主,并由失主向拾得人支付报酬;如果遗失人不认领,则遗失物由国库、寺院、拾得人按法律规定的比例分享。”[4](P2)《德国民法典》第971条规定,“拾得人可以要求受领权利人支付拾得人的报酬”。法国通过特别法规定,海上的遗失物和湖川上的遗失物,完全归国库所有,但对海上的遗失物,国库应当向拾得人给予一笔奖金;沿海的遗失物,拾得人可以享有1/3的所有权;陆地上的遗失物,若遗失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拾得人请求返还,则拾得人能够取得全部遗失物的所有权。可见,法国采取的是有限的拾得人取得所有权主义。不仅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代表的法德这样,作为普通法系国家的英国、美国以及整体属于大陆法系而又有普通法系因素的瑞士等都毫无例外地赋予了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和附条件取得所有权的权利。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人报酬请求权,规定了拾得人附条件取得所有权的权利。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附条件取得所有权实际上就是肯定拾得人应有所得,其所达到的效果与肯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立法确立报酬请求权的必要性。综上所述,从古至今有相当多的国家是肯定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可见确立拾得人报酬请求权是国际立法的大势。

(二)我国历史上对遗失物拾得制度的规定

早在西周初期,凡得到遗失的牛、马、羊、奴隶或遗失的其他财物,应呈报有关机关,负有返还义务,同时可从失主处领补偿金。《尚书·费誓》曰:“马牛其风,臣妾捕逃,无敢越逐,诋复之,我商赉汝。乃越逐不复,汝则有常刑。”《尚书》最后第二篇《费誓》,是封在鲁国的周公旦的儿子伯禽发动的对鲁以南的淮夷和徐戎战争的誓师宣言,具有法律的性质,即是古代的法律。这篇大约在公元前840年留下的文件意思是说:捕到遗失的马牛和逃跑的奴隶,不能拒为己有,要如数归还失主,如此可得到酬金,否则要受到处罚。《周礼·秋官·朝士》中也规定:“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汉代对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规定与西周相似。只是晋律、唐律及宋元二朝都规定遗失物拾得人没有任何权利。但是到了明朝,明律《户律·钱债》规定:“凡得遗失物,限5日内送官,官物还官,私物召人识认,于内一半给与得物人充赏,一半给还失物人。”可见,明朝法律赋予拾得人以遗失物的50%作为报酬。到了清朝,清末的《大清民律草案》1033条也规定了“拾得遗失物人依特别法令所定,取得其所有权”。1925年的北洋政府《民国民律草案》直接援用《大清民律草案》关于遗失物的规定。1929年11月30日公布的《_民法》,其第805条规定了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第807条规定了拾得人附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现在,这些规定在台湾地区继续有效。

综上可见,我国历史上对遗失物的规定虽有反复,但总的趋势是符合世界潮流的——要么是拾得人获取一定的报酬,要么是拾得人有限制地取得所有权,总之是肯定拾得人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只是到了_的成立,《民法通则》才作出与明清以来不同的规定——拾得人除了义务,毫无任何权利可言。

(三)《物权法》未规定遗失物报酬请求权的原因分析

《物权法》未规定遗失物报酬请求权主要基于社会道德的考量,认为若规定报酬请求权,有违“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展。那么这样的理由是否成立呢?

1.拾金不昧的内涵长期以来被严重曲解

“拾金不昧”按《新华词典》的解释,是指拾到金钱或财物不隐藏。其引申意义也不过是指,拾金不据为己有。其并未否认拾得遗失物报酬请求权,其要求并不高。拾金不据为己有,是古今中外大多数国家规定的法定义务,不可理解为我民族独有的美德。笔者认为今天提倡“拾金不昧,但可有偿”更能体现文化的与时俱进。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4篇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更是一个集体以及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积极作用。

日前,永胜村组织村民前往长兴人民医院接种第二针新冠疫苗,村民们井然有序地排队入场、接种观察。在大家准备返程的时候,一村民急急忙忙告知领队遗失了钱包,里面含有大量现金及重要证件。

领队急忙询问大家是否见到,村民们得知后自发帮忙寻找。在大家不知所措的时候,司机小富眼尖地在车内发现了一个钱包,和失主确认后物归原主。失主激动地握着司机的手连连表示感谢,并称赞了他拾金不昧的高尚品格。

小富的举动充分体现了他高尚的道德情操,弘扬了拾金不昧的社会风气,值得大家学习。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5篇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良好道德风尚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xx就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榜样。

8月22日,马力镇供电所职工xx在镇区街道捡到一个钱包,里边装有大量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和驾驶证等重要物品。他捡到钱包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失主焦急的心情,便一直留在原地等待失主。他通过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捡拾到钱包消息和失主信息,并积极与镇政府联系,告知具体情况,希望可以通过政府帮助联系到失主。

经过多方积极努力,最终联系上了漳县胭脂村的失主赵小龙。在镇政府办公室,xx当面将钱包交还给了失主赵小龙。据失主赵小龙说,他当天到马力赶集,不小心将包丢失,包里共有6000多元现金和各种重要证件,没想到能够失而复得,多亏了好人xx,说着便要拿出部分现金感谢xx,但被xx坚决拒绝了。

这已经不是xx第一次捡到大额现金了,据马力供电所职工讲,xx在1990年左右修建南阳发电站的时候,便捡到过一袋现金,据失主讲袋子里有15万元,是修建发电站项目的工程款,这在当时来说是一笔巨款了,但他还是一分不动的交还给了失主。失主拿出现金感谢时,他也是果断拒绝了,最终南阳电站给他赠送了一辆农用架子车作为奖励。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6篇

郑_,龙南管理处一名普通的维修工人。XX年1月,他跟平常一样,要去库房取给住户更换的水表,然后再到住户家中。当他走过se07楼5单元时,发现门口地上有一个男式背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有2万余元现金。当时,郑_在想,是谁这么大意呢,失主一定很着急,可背包里没有任何失主的联系方式,他立即与公司领导许红助理联系,公司领导通过龙岗派出所民警,几经周折才联系到失主,把皮包还给失主。失主被郑_拾金不昧的行为感动了。

拾金不昧好人好事事迹材料罗松花,龙南管理处会馆一名平凡的管理员。XX年10月,一位常来会馆活动的王巧云大姐匆匆忙忙地找到会馆,说耳钉可能掉到会馆了,让会馆的员工帮忙找一下,可她自己也不能确定掉到哪里了,员工们找遍了所有活动室都没有发现。第二天,罗松花像往常一样很早来到会馆,发现一楼女卫生间便池内有一支耳钉,她不闲脏伸手将耳钉取出、清洗干净,才发现是支铂金镶钻的耳钉。马上通知失主认领,罗松花毫不犹豫地将耳钉交还给了失主。失主王巧云对这位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管理员非常敬佩,并向会馆送来了感谢信,赞扬物业女工拾金不昧的诚信品质。

拾金不昧,好人好事,这让大家都感觉甚微的事,就在我们身边发生了。当前,全国上下都在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公司党委也发出号召,开展了“十要十不要”主题教育活动。践行“八荣八耻”的鲜活事例就在我们身边。拾金不昧的闪光精神在兴能传扬。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7篇

7月18日上午,小振先生来到石岛张家村车站将一面绣有“品德高尚服务好,拾金不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荣成公交集团石岛分公司二车队队长手中,感谢362路公交司机小国师傅捡到手机并及时归还。

原来在7月9日上午,穆先生乘坐362路公交车从石岛张家村站发往镆铘岛,在下车时穆先生没有意识到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机落在了座椅上,等到家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因为手机里面存着很多重要的电话号码,而且没有备份,他心里非常着急。

说来也巧,那天快到终点站时车上就剩下一个乘客,当时小国师傅听到一个东西落地的声音,还通过后视镜看了下车内情况,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等到达终点站打扫卫生时,这才发现了有乘客遗落在地上的手机,并在返回张家村站时交到了车队办公室。

工作人员通过拨打手机上联系人的电话,几经辗转找到了失主穆先生。穆先生很快来到车队办公室,对工作人员和司机小国连连感谢,穆先生说道:“手机虽然不怎么值钱,但是手机里面的信息,号码都很重要,万一有坏人利用手机号码骗人,还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8篇

11月4日,离柳社区工作人员任晓卿同志正逢下班路上捡到一部手机,环顾四周没有人什么人,只好把手机拿回社区,并把手机充满电,保持手机通话畅通,以防失主着急联系。第二天上班根据手机上显示的短信和未接来电号码顺利联系到失主本人,十分钟后,向某来到社区,原来她就住在本小区,接孩子的时候由于赶时间手机滑落丢失都没有察觉,回到家发现手机丢失,本以为手机无法寻回,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电话发现手机没有关机,她觉得有希望找到,于是用丈夫的手机发了几条短信,希望捡到者看到信息可以和她取得联系。没想到第二天八点多真的联系到了。拿到手机后,失主连忙道谢,要以现金进行酬谢,被任晓卿同志婉拒。

社区主任张丽说:“拾金不昧是弘扬真善美,是传播正能量,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社区为民服务的宗旨。”任晓卿同志拾金不昧的精神,充分体现了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种精神更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也是离柳社区创建文明社区的成果,并积极倡导辖区居民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持善良纯朴的心态,造就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9篇

早上起床,拉开窗帘,阳光撒进屋里,又是阳光灿烂美好的一天,我吃过早饭后背上书包来到了学校。

上午课外活动,老师带我们到操场上自由活动,同学们有的在跑步,有的在跳绳,有的在玩沙包,操场上一片欢声笑语!

我和几个同学在来回的奔跑着,玩着各种五花八门的游戏,玩的正高兴呢,突然,一个足球朝我射了过来,旁边的同学瞪大了眼睛看我,说时迟,那时快,我迅速的往后面一闪,躲过了那球,呼,好险啊!踢球的的同学赶忙过来跟我道歉,我也连声的说着没关系,其实真的没关系啊,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再说我不也没事嘛,嘿嘿,我们都是一个学校的学生更应该团结互助了,我跟他们说了我没事,他们才放心的去玩了。我们也继续我们的游戏。

玩着玩着,我不经意的发现我脚下居然有一张十块的人民币,我想:有了这十块钱我不就正好可以买我一直想要的漫画书了嘛,但是有转念一想,万一丢钱的同学是拿着十块钱去买学习资料的,那他这会儿该有多着急啊,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脑海张仿佛有两个小人在争吵,一个说“反正是捡的.钱,那就是你的了,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另一个小人说“不行!不行!那钱不是你的就不能拿,你怎么不为丢钱的同学想想呢?他万一要是着急买学习资料,那怎么办啊?”对啊,爸爸妈妈原来就教导过我,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老师也说过,要做拾金不昧的好学生!我怎么可以为了十块钱就把大人们的教导当耳旁风呢?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我决定了,要把钱坏给丢钱的同学,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学生!这样想着,心里的包袱也就放下了,于是我就在原地等着,不大一会儿,果然有同学来了,他问我有没有见地上有十块钱,我就把钱拿出来给了他,他很高兴的说:“谢谢你!谢谢你!我都走到书店了才发现钱没了,才想起来刚才在这玩了,是不是掉这了?没想到还能找到!太谢谢你了!同学你是哪个班的?我要告诉你们老师,让老师表扬一下你的行为!”我笑着挠挠头,并说不用了,这是我应该做的。然后就回教室了。

今天,我发现不是自己的东西是不能拿的,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也是很简单的!今后,如果再次发生今天的事,我还会这么做的,因为这样,我觉得很高兴!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10篇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百般无聊地踢着小石子。这个时候,仿佛听见有人在不停地问:“您的钱包丢了没?”我抬起头来,只见有人不承认、有人只是匆匆而过。由于那人头发乱糟糟的、胡子参差不齐、衣服上打着花花绿绿的补丁、光着脚、像一个乞丐,被人感到无比厌恶。

我想问问他为何要问这部分稀奇古怪的问题,可我又想:“这太丢人了,要不不再计较吧!”我犹豫了。可我一想到那一次次急切地话语和那诚恳地目光,我顿了顿,可还是觉得太丢人。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往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人了,我才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前走。

那人见我来了,忙用沙哑的声音问:“你的钱包丢了没?”

我瞟了他一眼,没确定也没否定,只是往四周看了看,确定无人注意了,才不满地说:“如何?问这个干吗?诅咒我呀!”

那人仿佛注意到我的动作,把头低了下去,不敢看我,轻轻地说:“我捡了一个钱包,可不知晓失主是哪个,我想问问看,可、可……找不到。”这个时候,那人又把头抬了起来,可还是不敢看我。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让我不由自主的往边上移了几步。

“是不是你?”“不、不、不是,我只是想问问你,你如何不把钱拿走呢?”我本以为他会说钱太少,可没想到,他响亮地说:“由于那不是我的'钱。”

我听了先是一愣,后来才回过神来。还好,他已经去问其他人了。

我默默地走了,走了非常远,还能隐约听见他的话语。我越听越惭愧,或许是我的动作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他身为乞丐肯定非常需要钱。可能,他为了这个钱包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几天没喝水,可他坚决不需要钱包里的一分钱,可能都没打开看过。他是那样高尚,如果换做其他人,或许早就拿着钱溜之大吉了!

这件事永远启发我、教育我、勉励我做一名出色的小学生。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11篇

林xx,男,1977年12月生,时任农行xx县支行xx分理处保安。

20XX年6月23日(端午节)上午9:20左右,有一位年轻男子肩挎一个背包,手提一个黑色塑料袋走入xx支行xx分理处取号后等待办理业务。9:22分,该客户一边接电话一边走至大堂经理桌边,将黑色塑料袋打开取出现金放至背包之后离开该分理处,桌上留着黑色塑料袋。当时,该分理处当班保安林xx在ATM服务区巡查,9:28分左右,他走至大堂经理办公桌旁,发现桌上黑色塑料袋,刚开始他也没觉得特别,以为是垃圾想将它丢弃,细心的他打开来看里面装有人民币现金一万元。他看了看没有人来认领,就立即将失物交给该所3号窗口柜员,柜员又立即向该分理处主任报告此事。在接到柜员报告后,该分理处主任林华英清点拾得的现金,发现数额较大,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该失主未在该网点办理业务,无法查清失主身份,林华英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县支行汇报,请求县支行帮助处理。在等待2天后,仍不见失主前来该分理处认领该笔丢失的现金。xx农行考虑到失主目前一定是心情万分的焦急,为了尽快找到失主,为失主找回丢失的一万元现金,于6月26日主动联系xx县有线电视台,在电视台播放《招领启事》,希望尽快找到失主。

xxx是xx县保安服务公司派到该支行工作的一名普通的保安员,但他认真履职,心系客户,拾金不昧的行为受到了同事的好评,得到了xx农行领导和xx县保安服务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6月26日,xx农行召开xxx拾金不昧表彰座谈会,表扬和奖励林xx拾金不昧的精神,并特邀xx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朱哲卿、纪委纠纷室主任陈木飞、文明办主任科员余祖健、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吴裕华等当地党政部门领导出席。xx电视台记者到会采访报道了xxx拾金不昧的事迹。

失主看到xx农行在xx县有线广播电视台播放的《失物招领启事》,就于7月3日到该分理处领回全部失金并于上午敬献给xx分理处一面锦旗,当面感谢xx农行员工拾金不昧的行为。xxx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和该分理处员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赏,也为xx农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12篇

2021年9月14日的下午他跟往常一样,从总装车间入库线下的成品车进行移库工作。

然而就在他上车准备起步时,突然发现在商品车的座椅上有只钱包,当看到里面有很多钱和贵重物品时,他第一时间向班组进行了汇报。

之后通过包里面的证件最终联系上了失主——一位总装线的同事,失主为表示感谢还特意送上了锦旗。

他就是物流部整车物流分部xxx。

如今他作为整车物流入库移动人员,已经在公司工作13年了,作为一名老员工,平时就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

做事总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在班组里能够主动提出合理化改善建议,并多次被采纳和应用,极大的改善了环境和安全的管理。

“乐于助人,甘于吃苦”是大家对他的评价,在高温炎热的天气室外工作下,作为一名入库移动人员他经常将自己的防晒帽、防晒衣借给同事,在他的口中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男子汉黑黑是一条汉”。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的社会环境下,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他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忠厚淳朴的'精神风貌。

他的行为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传递了正气和温暖。其背后也体现了他的敬业、诚信,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优秀的个人品质和新时代的雷锋精神。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13篇

林,男,1977年12月生,时任农行xx县支行分理处保安。

20xx年6月23日(端午节)上午9:20左右,有一位年轻男子肩挎一个背包,手提一个黑色塑料袋走入支行分理处取号后等待办理业务。9:22分,该客户一边接电话一边走至大堂经理桌边,将黑色塑料袋打开取出现金放至背包之后离开该分理处,桌上留着黑色塑料袋。当时,该分理处当班保安林在ATM服务区巡查,9:28分左右,他走至大堂经理办公桌旁,发现桌上黑色塑料袋,刚开始他也没觉得特别,以为是垃圾想将它丢弃,细心的他打开来看里面装有人民币现金一万元。他看了看没有人来认领,就立即将失物交给该所3号窗口柜员,柜员又立即向该分理处主任报告此事。在接到柜员报告后,该分理处主任林华英清点拾得的现金,发现数额较大,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该失主未在该网点办理业务,无法查清失主身份,林华英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县支行汇报,请求县支行帮助处理。在等待2天后,仍不见失主前来该分理处认领该笔丢失的现金。农行考虑到失主目前一定是心情万分的焦急,为了尽快找到失主,为失主找回丢失的一万元现金,于6月26日主动联系xx县有线电视台,在电视台播放《招领启事》,希望尽快找到失主。

林同志是xx县保安服务公司派到该支行工作的一名普通的保安员,但他认真履职,心系客户,拾金不昧的行为受到了同事的好评,得到了农行领导和xx县保安服务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6月26日,农行召开林同志拾金不昧表彰座谈会,表扬和奖励林拾金不昧的精神,并特邀xx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朱哲卿、纪委纠纷室主任陈木飞、文明办主任科员余祖健、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吴裕华等当地党政部门领导出席。电视台记者到会采访报道了林同志拾金不昧的事迹。

失主看到农行在xx县有线广播电视台播放的《失物招领启事》,就于7月3日到该分理处领回全部失金并于上午敬献给分理处一面锦旗,当面感谢农行员工拾金不昧的行为。林同志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和该分理处员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赏,也为农行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14篇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一声声童稚的声音在我耳边时时回响,这是我小时候最喜爱的童曲。但是由于时代的变迁,我很久都没有听到过有关于拾金不昧的事迹啦!

当你意外捡到一笔不小的财富时,会怎么做呢?是悄悄地放进自己的口袋,然后溜之大吉?还是把它交给有关部门呢?终于,在今天我经历了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个高尚的小男孩,用实际的行动告诉了我该怎么做。

傍晚,正是放学时刻,天正下着倾盆大雨,风开道,雷助战,闪电像燃烧的火焰一样,呼啦呼啦地在远处的天空不断闪烁,把我们吓得心惊肉跳。正当我走向拥挤的人群当中的时候,我发现在校门口的中间有一个漂亮的粉红色包包,在这种麻烦的天气,谁还会在意那么一个不起眼的包包呢!

当我走向那个包包的时候,一个可爱的小男孩走了过来,看起来,他顶过不多九岁,圆溜溜的脑瓜儿剃着个光头,一对乌亮亮的眼睛,宛若两汪澄清的湖水。只见他捡起那个包,他那疑惑的表情,好像在说:“这是谁丢的呢?失主怎么还不来领呢?他手里拿着粉红色的.包包正在东张西望,像在找什么人似的,在这种危及的情况下,他竟不知所措。于是他想起了老师跟他讲过的一句话:“一个好孩子要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拾金不昧!

”想起了这句话,他并没有想占为已有,而是先打开那个包包,里面有1千块现金,3个银行卡,一台贵重的手机。“哇,这么多钱啊,我该交到哪里呢?”他想了想,这个包包是在学校捡到的,应该交回教导处,于是,他喜笑颜开地把那个包包完整无缺地送到了教导处。

我一直很想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直到早上上学的一天,他那拾金不昧的事被传开了,同学,老师们都夸奖他是个好学生,好孩子。原来他叫李明。

望着这位具有高尚品质的李明,我心中的敬意油然而生。看到这一幕,我的内心有很多感触:好样的,有骨气!

钱财虽然重要,但人格、人的尊严虽然也重要,我们没有了尊严,就等于没有了灵魂!

“ 我也同样期盼,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能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公众的行动常态!

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 第15篇

20xx年11月10日上午放学后,六(二)班何语林、包铭晗、包铭恩、许文龙、欧鹏、屈靖明六位同学结伴回家,路经立新开发区,在元素网吧树下捡到900元现金,他们及时送到长湖派出所报警联系警察,让警察帮忙去找失主。

何语林等六位同学面对金钱毫不动心,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少先队员学习的榜样。拾金不昧这一优良传统,在我们立新小学的校园里开花,成为我们的骄傲!希望我们全校同学们从这六位同学的手中接过拾金不昧这粒种子继续相互传递,让传统美德在这里继续发扬光大,开出更美丽的花朵!

对六(二)班何语林等六位同学的行为提出通报表扬,并号召全校的学生向他学习,学习他们这种拾金不昧的优良品质,将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提高,成为优秀的社会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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