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24篇)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篇

是谁在这寂静的夜里,悄悄的来到你心灵的门前,向你端去心灵的茶,也许你不知道,谁会端去。可是你一定会知道你需要谁来,因为花的心灵深处只允许她的初恋情人进来。

如果说花的初恋情人蜜蜂永远没来,其它的蜜蜂来了。花会让他进来吗?NO!,他只能在你的门外盘旋,因为花瓣挡住了他的来路。朋友说,幸福的人,就是有一个带给你幸福的人敲开你这闪幸福的门。如果说那只幸福的蜜蜂飞了进来,似乎花的颜色也变艳了,蜜蜂也在这花的周围伴舞。寂寞的花似乎四周响起了音乐的节奏。有一位长者说花如果娇艳的那一刻,未曾有过该有的潇洒,那么在她凋谢的时候一定会满脸愁容。花饱放出她迷人的香粉,蜂在这花粉中去扑朔爱的味道。花传出温馨的笑容,蜂嗤出嗡嗡的歌调,如小鸟在对清晨鸣叫。啊,这一天是多么的美妙。时间如果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蜜蜂的爱情故事也许就更比花和蝶美妙了。故事的结局还是蜜蜂在花盛开前牺牲了自己。而蝴蝶在花的最艳丽的那一刻去充当了潇洒的公子。我真的希望李煜的《蝶恋花》好好改改,因为那唯美版的背后牺牲了一位重要的天使,这位花的初恋情人,虽然形象龌龊,却留给了花开花落后那沉甸甸的果实。在花盛放的时候蝴蝶来充当了花的形象伴郎。就是这伴郎的身份被文人发现后,写成了经典的爱情故事。可谓郎才女貌,才子佳人,故代代文人墨客赋诗歌颂。留芳千年。

美丽的蝴蝶和美丽的花她们终成眷属,成为了世世代代传扬的美丽故事,而蜜蜂这位鲁迅先生笔下的“蜜蜂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的蜜蜂,只能充当一位勤劳的劳动者代表,我为你呐喊!为你不平!为你申诉!既然这么多人不知道你与花的爱情故事。没有你们的爱情故事怎会有后来的开花结果。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2篇

某小学六年级的一个教室里,一个女孩站在教室中间的过道,她是这个班的班长,大眼睛,高鼻梁,一条长长的马尾辫,不胖不瘦,漂亮又聪明。因为马上就要上课了,小女孩变得着急起来。旁边的座凳上坐着两个小男孩,最外面的小男孩,他叫高兴,一个眉清目秀的小孩,脸上露出明显的笑容,却想假装平静,一板正经的坐着等着上课。里面的一个却毫无掩饰的因为女孩回不到自己的位置上而大笑着。这一幕正好被班主任看到。

“高兴,到我的办公室来!”班主任黑着脸站在教室的门口,冲着他们三人的方向喊着,教室立刻沉静下来。班主任转身离开,高兴赶紧起身跟了过去。

“你和汤鹏在干什么?”“汤鹏让我挡着班长不让她回自己位置上课”“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啊,他坏你也跟着坏是不?如果再让我看到你们使坏,看我怎么收拾你。好了,你先回去上课吧。”

回教室的路上,高兴思考着,“起初我是因为好玩才帮汤鹏挡着班长,不过最近汤鹏怎么总爱到我的位置来呢?”高兴好像明白了什么。

很快小学时代的最后一次考试的成绩单发下来了,这也预示着他们将迎来两个月之久的暑假。每个人都高兴的喊着,有的同学还高兴的蹦了起来。此时的高兴也非常高兴,突不期然地朝着班长的胳膊打了一拳,不轻不重。“哎哟,你打我干什么啊?”说完,班长又沉浸在放假的欢乐中。

开学了,高兴的同桌没有来,因为她考去了市里的第七中学,那个时候学习好的孩子都去考城里的.学校。高兴和新同学打闹着,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打班长的那一拳,想着想着就乐了起来。

初中时候,高兴变成了小帅哥,班里好多女孩都爱和他聊天。其中一个女生,和他做了一年的同桌,两个人成为了好朋友。高兴的小伙伴对他开玩笑,“还和她在一起呢,没换啊?”高兴起初一惊,马上害羞地呵呵一笑,没有回答什么。

很快就到了初三,和高兴一起的小学同学有些已经辍学了,为了考上高中,他也来到了市里的一所学校读初三。第一次离开家的高兴,独自一人承受着学习带来的压力,他越难受,越想着一个人,那个小学时的班长。他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思念她,没有任何原因。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3篇

1.陪你站着的温暖旅途

她与他,是彼此的初恋。爱情来的时候,是冬天,在火车上,两个人都没有座,挤在有风嗖嗖灌进来的门口,看着外面飞舞的雪花。

车行了片刻后,有售票员过来,说,花40元订一份午餐,便可以得到一个免费的座位。原本挤在门口的一群人,哗地聚拢来,争抢着将手中的钱递过去。只是一会功夫,拥挤狭窄的过道里,便只剩了她与他。

他很大方地,朝她问一声好,而后指指窗外,微笑着说,雪花自己都不知道它们有多美。她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她再一次被那飞扬的雪花,吸引住了。

她就这样静静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过道里,看着车窗上凝结着的漂亮的霜花,外面一闪而过的空旷的田野,孤寂生长的树木,急速赶车的路人。偶尔,她会侧过头去,专注地听他讲一两句话,或者说起自己学校的趣事。这样闲散的时光,像飞驰的火车,一晃,便将那些难熬的苦痛,全都丢在了冰冷的铁轨上。

他们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小城里,车到站的时候,他帮她取下高处的行李,又一路高举着,穿过人群。她在身后,一路跟着,看他的脚印,踩在雪地上,清晰,有力,她的脚嵌下去,可以被完全地包裹。

她跟着他的脚印,走到 120步的时候,他终于站定,回头将包递给她,说,一个月后我还是坐这趟车回校,如果能买上上午最早的一班车,或许我们可以不再“罚站”。

她当然明白,这是他对她,婉转的示爱。她亦清楚地知道,自己羞涩的笑容,已是对他示爱最明了的回复。

此后他们又在一起坐过许多次火车。他们考到同一所大学读研,假期的时候,他会用打工攒下的钱,买两张车票,去无需门票的地方,做短途的旅行。

很多的时候,都是没有坐票的过路车,两个人依偎着,站在门口的过道里,看窗外山花烂漫的田野,飞快地滑过。春天的风,携着一路的芳香,从门缝里吹进来,将她所有对于未来的忧虑,全都一一拂去。这是属于她和他的春天,土地的贫瘠,掩不去热恋的温度。

在他们工作的第一年,他带她坐硬卧旅行,随后他攒的钱多,他给她买软卧,然后便是大大减少旅途劳顿的动车。而他许诺给她的蜜月,便是乘坐飞机,抵达山清水秀的桂林。他用这样的方式,将那个隐在深处的自卑的她,引领到水草丰美的河岸,且希望,她像自己一样,再不为物质的贫乏,而在人前无法安然地绽放。

她的确在他带给自己的幸福里,悠然地吐露芬芳。昔日她惧怕的种种,在他的努力中,都一一褪去。她可以尽情地享受金钱带来的舒适和安闲,可以随意地在周末,买一张动车的车票,两个小时后,便抵达北京的繁华商场。如果她开心,他只需加一次班,便可以为她挣到一张飞往成都的机票。他的事业,顺风顺水,而她,却在这种与火车一样,日渐快起来的速度里,迷失了方向。

她自己也不知道这种迷失,究竟始于何时。她只是开始学会挑剔,挑剔人多的饭馆,嘈杂的商场,暖气未来时冰冷的卧室,不合口的饭菜,拥塞的公交,油漆脱落的房子;继而她又挑剔他很长时间没有加薪的工作,挑剔他发福的身体,甚至看见他在沙发上的睡姿,也会生出厌倦。

终于有一天,她频频地与他争吵,理由琐碎至极,到最后,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种争吵了无意义。

在“离婚”两个字,彼此都没有说出之前,他带她去热恋时到过的第一个小城。那是北方一个默默无闻的地方,读书时他之所以选择那里,是因为他的一个家住小城的同学,因为有事,无法退票,便顺手将票转给了他。就是这张免费的车票,带给他们第一次温暖的旅行。而今,他再次带她去,依然是无座的车票,依然是乱哄哄的车厢,她却再没有了昔日炽热的爱恋。

车行至半路的时候,她开始与他争吵,无论如何,都要去补卧铺的车票。他坚持说卧铺已经售完,她却不依不饶。就在两个人的争吵,陷入僵局的时候,门口一个坐着的女孩,突然起身,走到他们面前,羞涩地笑道:你去那个位子上坐吧。

她诧异,问:那,你呢?女孩抿嘴一笑,朝身后的一个男生努嘴道:我和他一起站着。

就在那一刻,她想起了那些往昔的时光。她想起自己也曾经和女孩一样,如果只有一个位子,宁肯站着,也要和心爱的他在一起;想起她也曾这样站在门口,拥着爱恋的他,看窗外的风景;想起所有的旅途劳顿,在彼此深情的拥抱里,都化为乌有;想起他一路辛苦奔波,只为给她找一个可以悠然欣赏风景的位置,而她,却是在他带来的长久的恬淡生活里,将他的种种好,丢在了愈来愈舒适的旅程之中。

是这趟漫长无边的疲惫旅程,让她将那些淡漠丢弃在铁轨上的爱的柔软时光,一寸寸地捡回。

2.选择爱情就选择了幸福

早晨6点半,杜小菲迷迷糊糊地从家里出来坐上902路公交车去上班。挤完公交车还要坐地铁,想到这些,杜小菲看了看手里拎的袋子——袋子里是一身漂亮的洋装,晚上相亲时穿的。

杜小菲对相亲很反感的,可这次不同,据介绍人说,这个小伙子正是照着杜小菲理想的样子找的:体健貌端,有房有车有公司。如果相亲成功,杜小菲就再也不用天天起个大早去挤公交车了。想到这儿,杜小菲情不自禁地笑了一下。

她这一笑,旁边一个男孩好奇地瞅了她一眼,杜小菲也歪头看了他一眼:清清爽爽,正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只可惜也得坐公交车上班,自己是不会找这样的公车男做男朋友的。

突然,前行的汽车一个急刹,所有的人都向前拥去,杜小菲也重重地撞在公车男身上,可公车男却像钉子钉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杜小菲下意识地往前看了一眼,原来他前面是个大肚子的孕妇。

车停了后,公车男用力地抖了抖双手,看来刚才刹车的一刹那他一定是使出了浑身的力气才站稳脚的。杜小菲不禁又偷瞄了几眼这个公车男。

两站后,杜小菲身边出现了一个空座,穿着细高跟鞋的杜小菲特想坐下来歇一会,可她还是隔着那个公车男喊孕妇过来坐下。又过了两站,公车男身边也腾出个空位,可公车男也没坐,他往边上挪了挪,示意让杜小菲坐。

杜小菲冲公车男傻笑了一下,舒服地坐了下来。如果晚上相亲的对象是他多好啊……杜小菲叹了一口气,给自己找理由:我这么现实也是没办法呀,一个人在外漂着,谁不希望找个多金男呢!

晚上,杜小菲打扮得光彩照人去见了多金男,多金男高矮适中,胖瘦正好,又体面大方,虽没让杜小菲一见钟情,却也值得一交。多金男对杜小菲更是满意,在开车送杜小菲回家的路上,他说:“明天早上我送你上班吧!”

杜小菲心里窃喜了一下,可是也不知道是为了吊多金男的胃口,还是另有原因,杜小菲竟说:“谢谢,我觉得坐公交车上班挺好的!”

第二天一早,杜小菲还是那个时间来到车站等车,无聊时东张西望,竟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公车男。公车男也看到了杜小菲,友好地冲她一笑。下车时,杜小菲对公车男说:“我到站了!”公车男又一笑,说了声“再见”。公车男的笑让杜小菲在晚上和多金男约会时还在挂念。

此后天天清晨,杜小菲都会在车站遇上公车男,然后在公车男的目光中走下车;晚上,杜小菲和多金男约会,看的都是她喜欢的电影,吃的都是她爱吃的美食,杜小菲心想,多金男一定是用了很多心思的。所以一个月后,当多金男再提出早上送她上班时,她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第一天坐多金男的车上班,比往常晚出来半个多小时,虽说舒服自在了许多,但杜小菲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因为从今天起就再也不会看见公车男了。在经过车站时杜小菲特意看了一眼黑压压的人群,她竟然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公车男。天,他竟然一直在等车,难道……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第二天,杜小菲在经过车站时特意让多金男放慢了车速,她又在人群中看见了公车男,他不时地向四处寻望,而此时一辆902路车刚刚开走——他真的不是在等车,而是在等自己。

杜小菲心头有一阵说不出的悸动,还有些难过。她摇下车窗,探出头,远远地望着公车男。公车男好像感受到了杜小菲的目光,也牢牢地盯住了她,直到两人互相望不到为止。

连着几天,杜小菲都看见了公车男在车站傻等,那几天的晚上,和多金男的约会她总是心不在焉。直到有一天,多金男在送她上班时,她下了很大的决心说:“我们公司组织员工培训,全封闭的,一个星期,还不能用手机。”多金男说:“那我会很想你!”杜小菲微微一笑,什么也没说。

这一个星期,杜小菲6点就走出家门坐902路车上班,是为了避开公车男;晚上下班,她都要加班到很晚才回家,是为了避开多金男,使谎言不被识破。公司根本没有什么培训,杜小菲只想一个人静静地想一想,她到底喜欢谁,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杜小菲给多金男打电话:“以前总是你请我,今天晚上我想请你吃顿饭好吗?”杜小菲想好了,她要和多金男分手,原因是在没见面的7天中,她竟然从未想过多金男,由此可见,她并不爱多金男。她爱谁呢?会是那个傻傻的公车男吗?

杜小菲好好地回忆了一下她和公车男相识的过程,第一次在车上遇见公车男,明明是公车男先她上的车,又先她下的车,可从第二次开始,怎么就变成了两人在同一车站等车,而公车男又晚于她下车了呢?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傻男孩为了能见到她,改变了上车和下车的地点。

多金男欣然赴约,当他听杜小菲说分手时,惊讶得说不出话,然而他并没有挽回,甚至没问为什么。杜小菲松了口气,她怕多金男问为什么,说不爱他吗?这个原因在这个经济时代听起来似乎有些可笑呢!

放弃了鸡肋爱情,杜小菲格外轻松,她早早地睡了觉,因为明天早上还要早起坐公交车上班呢。可是第二天,杜小菲并没有在车站遇上公车男,怕迟到,杜小菲只好先坐上了车。

第三天,杜小菲事先请了假,她早早就来到车站,一直等到上班高峰过去,也没见到公车男。他是搬家了,还是换单位了,还是……杜小菲不断在心里猜测。在等待和猜测中,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公车男如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杜小菲的面前。杜小菲懊恼极了,属于她的爱情已经来了,却又擦肩而过了。

很快,平安夜到了,杜小菲和几个同样漂着的同事在酒吧聚会,一个同事指着远处说:“你们看那女子身上的行头,加起来得两三万吧!”另一个附和:“差不多,旁边那男的穿的也都是大牌子,好羡慕噢!”

杜小菲顺着看过去,心跟着就“嗵嗵”地狂跳起来,那个男孩不就是公车男吗?虽然他的穿着和上班时完全不一样,可杜小菲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杜小菲有一闪的念头要追上去喊住他,问问他这些日子去哪儿了。可她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公车男和那个耀眼的女子一看就是情侣,而自己和公车男又是什么呢?根本就没有开始,所以谈不上结束。杜小菲苦笑了一下,一口喝掉了一整杯啤酒。

酒醒后的杜小菲完全恢复了以前的生活规律,还有人不断给她介绍男朋友,可都没有能让她心动的,有朋友说她傻,她也觉得自己挺傻的。直到那个下着雪的早晨,她又在车站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杜小菲看到公车男站在那儿目送一辆902路远去时又惊又喜,站在一旁不知道怎么和公车男打招呼。公车男跺了跺脚上的雪花,傻笑着走过来:“原本以为你不会再坐公交车了呢。谁知昨天在车上看到你也上了车,可是人太多了没办法让你看到我,所以今天我特意又走了两站,到这个车站来等你!”

杜小菲也笑了,定定地看着公车男,半天才挤出一句话:“你女朋友呢?”公车男也定定地看着杜小菲:“分手了。你男朋友呢?”杜小菲心跳加速:“早就分手了。我在这个车站等了你好长时间呢!”

公车男四下看了看:“那边有个麦当劳,你敢不敢翘一天的班,我有话和你说。”杜小菲点点头,心里告诉自己,幸福来的时候一定要抓住。

喝着暖暖的咖啡,杜小菲讲了自己和多金男的故事,公车男也讲了他的故事:

在车上第一次见到杜小菲时,公车男就喜欢上她了。公车男虽是负责销售的,却不善表达情感,又怕日后不能再遇到杜小菲,所以他每天只有多走两站到杜小菲上车的车站才能保证和杜小菲上同一辆车;为了和杜小菲多待一会,他还要多坐几站。

后来有一天,公车男突然见不到杜小菲了,他以为杜小菲病了,可连着好几天也没等到。怕杜小菲改变上班的时间,公车男又提前到了车站,然后一直等到很晚,直到那天看到杜小菲坐在多金男的私家车里……

平安夜公车男身边的那个女子是公车男的大客户,一直喜欢公车男,她甚至许诺公车男,只要做她的男朋友,她的业务就全交给公车男做。

公车男原来只是把她当作普通朋友,自从知道杜小菲有男朋友后,公车男才改变了想法:他可以试着和那女子交往啊,也许他会爱上她呢,这样自己就可以少奋斗十年了。可是后来,和杜小菲的故事一样,朋友终究不能变成女朋友,公车男还是和那个女子分手了。

杜小菲笑了,举起咖啡杯:“看来这个世界不只有女人要面对金钱的诱惑,男人同样也逃脱不了啊。来,为我们两个‘傻瓜’干杯!”公车男也笑了。杜小菲选择了爱情,公车男也选择了爱情,于是,两个人就选择了幸福。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4篇

关于初恋的故事篇一

神秘失踪

夏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这天,她在公司加班直到晚上九点多。她离开公司,准备在路边拦一辆出租车回家。最近她和男朋友在闹别扭,两人之间断断续续地冷战,因此这样的夜里她也只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想到这里,她忍不住给男朋友发了个短信,问问他这两天过得如何,也想借此缓和两人的关系。男朋友很快回复了夏璐,字里行间也透着想念和关心。夏璐心里一暖,又发出一条短信,一时都顾不上拦出租车,站在路边全神贯注地看着手机。这时,一个人忽然走到她面前,夏璐抬起头来,见到那人,吓了一跳,那人高高的,微微低下头朝她微笑。

“你好,我是佟冬。没打扰你发短信吧?”对方温文尔雅地说。

夏璐的手机响起了一阵悦耳的铃声,是她的男朋友见她没有马上回复短信,心里一急便直接打来电话。

“不接电话么?不会是当着我的面不方便吧,那么我就不打扰了。”佟冬善解人意地说,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依然用热切的目光望着夏璐。在昏暗的路灯下,夏璐觉得佟冬更加英俊了,她轻飘飘起来,冲动地挂断手机。佟冬见了,温和地建议道:“不然,给对方发条短信?解释一下你为什么挂电话。”佟冬的笑容迷倒了夏璐,她飞快地给男朋友发了条短信:“我见到我的偶像佟冬了!先不跟你说了,再联系!”

佟冬仍然微笑地看着夏璐,并邀请她一同吃晚餐。夏璐幸福地头脑发晕,她一边跟着佟冬,一边偷偷打量他,他真人比杂志和电视上还要帅气,有些鬈曲的头发,留着颇具艺术家气质的络腮胡子,右耳垂上戴着一枚粗犷的藏银耳钉。没错,这就是佟冬,真真实实的佟冬!

夏璐一边乖乖跟着佟冬上了他的越野吉普车,一边脑海中重现出一幕幕她对佟冬的“追星”历程。她是佟冬最忠实和狂热的“粉丝”,每次佟冬签名售书,不管在全国哪个城市,夏璐都不惜任何代价千里迢迢奔赴现场,并会高举精心装饰的牌子。也正因为夏璐如此狂热,她甚至曾被媒体关注和报道,也上过几次杂志,还有一家媒体在报道中称她为“佟冬的影子”。当时夏璐为此还得意过一阵子,要知道,她长相不赖,身材也不错,这让她常常忘记了自己是个普通人。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有一个平凡的男朋友,过着平凡的生活。她对佟冬的“追求”让她工作业绩屡屡不佳,与男朋友的感情也出现裂痕,最让她痛苦的是,由于佟冬周围的花花草草太多了,她这个“影子”很快也就被人们遗忘了。

这天晚上,夏璐的男朋友再也没有收到夏璐的任何消息。夜里九点十八分是他收到夏璐最后一条短信的时间,夏璐说自己见到了知名作家佟冬。此后,夏璐的男朋友又给她发了好多短信,都没有回复。他打夏璐的手机发现已经关机。

温柔审讯

因为那个女孩在失踪前发给男友的短信中提到佟冬,所以警方将佟冬请来。

负责这起案子的是刑侦队长苏强。因为佟冬是名人,开始时苏强挺客气,语气也很温和,他希望佟冬配合调查,说清楚自己昨晚八点后的所有活动,以及有何人能证明。

佟冬坚决否认自己昨晚见到过那个夏璐,但他又含含糊糊地掩饰自己昨晚在哪里,在干什么。

几个小时下来,苏强失去了耐心:“佟冬先生,如果你真连昨晚自己的行踪都说不清楚,那么我们有理由怀疑你与这起失踪案有关。”

“反正我昨晚肯定没有见过什么夏璐。”佟冬还是坚持。

佟冬最终还是打电话把陶玛丽叫到了警局。他告诉苏强,昨晚他在家里,始终和陶玛丽在一起,一直到天亮。

警方需要陶玛丽证明昨晚的情况。面对苏强的提问,陶玛丽没有马上回答。她回忆起昨晚的事,确实感到有些蹊跷。

陶玛丽在犹豫,该不该将这一过程如实地向警方述说,最后她还是决定不说。因为她相信佟冬,佟冬决不会犯法。当佟冬和陶玛丽走出公安局时,天已经黑了。上了佟冬的车后,陶玛丽突然紧紧地抱住头,呜呜地哭了起来。

陶玛丽,是当今小有名气的T台模特,曾在全国模特大赛上得过第十名。媒体一直关注她与佟冬的绯闻,并称她为“佟冬的女人”。她确实是这两年来佟冬身边最固定的女性朋友,但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也总是说不清楚。在此之前,媒体一直传关于陶玛丽的另一则绯闻,那就是多年来一直在陶玛丽身后支持她的男人,造型师陆辉,一度认为陆辉是陶玛丽的“地下男友”。陶玛丽甚至有一次也当众默认,她与陆辉的恋情确有其事。

一次偶然的机会,陶玛丽在一个宴会上认识了佟冬。陶玛丽对佟冬几乎是一见钟情,在之后频繁的接触和交流中,陶玛丽和佟冬渐渐形影不离了。也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佟冬有了新的灵感,接着写出了小说《舞蝶梦魇》。

其实昨天晚上佟冬确实和陶玛丽在一起,不过,大概到晚上八点多,佟冬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接着就出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佟冬回来了,随后就在她身边躺下了。

陶玛丽不相信佟冬和夏璐的失踪有关。她想如果她对警方实话实说,会给佟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东窗事发

几天来,警方对夏璐失踪一案展开了周密的调查,苏强反复回忆陶玛丽录口供时候的表情,他觉得有一种迟疑和不自然在其中。他叫助手沈薇约陶玛丽在一家茶楼见面。

在茶楼,苏强、沈薇与陶玛丽见面了。

“陶玛丽,现在你能不能放松地谈谈,那天晚上佟冬是不是始终和你在一起,一步也没离开?”苏强问道。

陶玛丽的情商不高,不知道这个刑侦队长是厉害角色,没一个小时,她经不住心理压力,说出了真相。

攻破了陶玛丽的心理防线,苏强马不停蹄地着手下一步工作,他立马告别陶玛丽,转而去佟冬家拜访。

佟冬看见苏强,明显有些紧张。苏强开门见山地说:“陶玛丽已经说了,你在那天晚上八点多钟的时候曾经离开,之后很晚才回来。”

佟冬只好如实说出那天晚上的情况。

那天晚上八点多,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问了一声“冬冬哥,还记得我吗?”佟冬听到这句问候,吓了一跳。这熟悉的声音以及“冬冬哥”这个久远的称呼,让他并不愉快。没等他说话,对方忽然冷笑一声:“哼,你早就忘了我了吧,我是姗姗。”接着又用强硬的口气说:“我现在在你家附近,你马上来见我吧。否则……你现在也是名人,记者一定会对你多年前强奸少女的事感兴趣的!”

佟冬知道无法回避,只好硬着头皮去见姗姗。

佟冬认识姗姗是在十年前,当时他年少轻狂,二十出头,一无所有,总觉得自己有才华却无用武之地。郁闷之下,他一个人来到一座沿海小城散心,刚下火车,一个长相和声音都甜甜的小姑娘上来搭讪,她说她叫姗姗,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很郁闷,离家出走来到这座小城散心,没想到钱包在火车上被偷了,现在她身无分文。佟冬打量着姗姗,他对这个小姑娘有几分好感,便仗义地让姗姗跟着他。当天,他们一起看了海上日落,晚上,佟冬没有多想,找了家小旅馆,跟姗姗一同住下。

就在那个晚上,佟冬犯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他喝了几罐啤酒之后,一时没有控制住自己,强奸了十八岁的姗姗。

第二天早上,佟冬清醒过来,他一个劲地向姗姗道歉,请求她原谅。姗姗见佟冬也并非一个恶棍流氓,最后原谅了他。两人尴尬地在小城又逗留了几天。最终,姗姗要求佟冬负责任,做她的男朋友。

一段懵懵懂懂的初恋就这样展开了,姗姗和佟冬煞有介事地谈起了恋爱。然而,当时姗姗年少,佟冬又处于人生低谷。姗姗带佟冬去见自己的父母,面对姗姗父母不客气的猜疑和指责,佟冬无法忍受。两人又闪电般地分手了。

十年过去,佟冬现在是青年俊杰,他都快忘了姗姗,没想到那段让他尴尬和怀有负罪感的“初恋”重回他的视线……

姗姗对佟冬说,自己家里现在情况不好,她父亲病重,需要一大笔钱治病,自己之后也一直事事不如意,如今事业爱情都没有着落。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算是对当年_她的精神补偿费。

为了自己如日中天的事业以及名声,佟冬答应了姗姗的要求。

这一切,佟冬本是绝不会对别人说的,但他如今对苏强不得不说。说完这些,他便瘫倒在沙发上。

浮露鱼腹

佟冬所叙述的关于姗姗的事情似乎与夏璐的失踪没什么关系。但为了证实他所说,苏强几经周折找到了姗姗。问过姗姗后,发现佟冬说的都是实话。苏强警告姗姗,向佟冬索要二十万元有敲诈嫌疑。谁知姗姗竟然说,她也知道这么做不好,可是她父亲确实需要钱救命。她还告诉苏强,她从电视上早就知道佟冬出名了,有钱了,但她一开始没想过要找佟冬。后来实在救父亲心切,才千里迢迢跑来找佟冬。佟冬的出版商拒绝透露佟冬的联系方式,姗姗灵机一动,她发现媒体经常报道陶玛丽这个模特和佟冬的绯闻,她便想,能找到陶玛丽就能找到佟冬。而女模特有可能会心软一些,能够见她这个一名不文的姑娘。姗姗后来打听到陶玛丽所在的模特公司,陶玛丽那天出席活动去了,不在公司,她却遇到了模特公司的造型师陆辉。陆辉得知她来找陶玛丽,很客气地给她倒了杯水,以为她是陶玛丽的“粉丝”,就好心告诉她陶玛丽今天出席活动的地点。姗姗觉得陆辉是个好人,便将她来这里的缘由告诉了陆辉。陆辉十分同情姗姗,他给她安排了住所,给了她一些钱。姗姗大为感动,在安排好住所之后,她一下子打开心门,将自己与佟冬的往事全部倾诉给陆辉……最后,陆辉一句不经意间的话提醒了姗姗,他感叹一句:“你父亲治病需要十万……唉,你少女的第一次,难道不值十万么?你现在还要忐忑不安地来求佟冬,跟他借钱,我看他其实欠你的是十万的十倍啊!”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满腹委屈的姗姗由此才生出勒索的念头……

“也就是说,这些事陆辉其实也是知情者。”苏强思索着。

“对。”姗姗说。

告别姗姗,苏强与沈薇开车回警局。苏强问沈薇:“看过《舞蝶梦魇》么?”。

“这么畅销的小说,当然看过了!是讲婚外情的,一个风情万种的有夫之妇,爱上了别的男人,但又舍不得自己的丈夫。于是,她在两个男人之间徘徊……”

沈薇正说得起劲,苏强的手机响了。紧急通知,市郊高速公路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女尸是一个孩子放学后在附近玩耍发现的。苏强立即赶往现场。

这是一具衣衫不整的女尸,经辨认是已经失踪多日的夏璐。这里并非作案现场,而是凶手作案后将尸体抛在这里。经尸检发现,夏璐是被掐住咽喉导致窒息死亡的。她在临死前挣扎过。

当天晚上苏强通宵没睡,他连夜查看有关夏璐的资料,知道夏璐是佟冬的狂热崇拜者。在网络上搜索关于夏璐崇拜佟冬的信息时,他同时也无意中查到,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漂亮女大学生陈月,这个女孩简直是另一个夏璐,只是比夏璐年轻,漂亮。苏强感叹,崇拜和迷恋佟冬的女孩真不少啊,其中不乏美女。看着这些八卦新闻,苏强忽然眼睛发亮,有了头绪……

第二天,苏强给几个手下布置了任务。然后他带沈薇前去找陆辉。

刚见到陆辉,苏强眼前一亮,陆辉的身材和脸型也算得上帅哥了,他小声对沈薇说了自己的看法,沈薇奇怪:“你一个大男人注意什么帅哥啊!”

“打扰你了。为了一个案子,想问你几个问题。”苏强迅速展开审问:“那个姗姗,你应该知道这个人吧。她向佟冬索要二十万,你知道这事?”

“不,但我能想到她会这么做。”陆辉很干脆地回答,“我认为她向佟冬要二十万元并不为过。她告诉我,当初佟冬因为喝多了酒强奸了她。”

“这就是说,你知道姗姗那天晚上一定会去找佟冬,是吗?”苏强继续提问。

“她是说过。”陆辉面不改色。

苏强不想浪费时间,他站起身来和陆辉握手道别。

陆辉送苏强上车。苏强说:“再问你一个私人问题,你可以不回答。你是不是非常爱陶玛丽?”

陆辉看了苏强几秒钟,他没有回答。

驱除梦魇

这几天佟冬都联系不到陶玛丽了,问她的经纪人,他才知道陶玛丽去国外散心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最近百事缠身,佟冬心烦意乱,正在这时,他接到电话:“来海蓝酒店1612房间见我,我想你!”说话的是陈月。

陈月就是最近和佟冬传绯闻的女大学生。反正自己心烦意乱,去见见陈月,也能排解一下忧愁。

海蓝酒店的1612号房间,陈月穿着雪白的睡裙迎接佟冬。陈月是个富家女,她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追星,佟冬这样的大帅哥,正是她喜欢的类型。

大胆热情的陈月让佟冬心情好了一些,他正要随手关上房间门,突然,苏强大步冲了上来。佟冬很是吃惊:“苏队长,你怎么来了?”陈月不解地望向苏强。

“佟冬先生,我是来解开谜团的。”苏强回答。

苏强走进房间,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两件东西,佟冬看了大吃一惊:那是一头酷似自己鬈发的假发和一枚与自己耳朵上一模一样的耳钉。

“你认识陆辉吧!”苏强说,“他和你的脸型还有身高挺接近的。”

佟冬一时还没明白过来。苏强看了看旁边的陈月,轻轻一笑:“小姑娘,劝你离这位大帅哥远一点,不然,搞不好会要你的命哦!”陈月吓了一跳,皱着眉头说:“胡说八道,你是干吗的?”

“我就直说了吧,真正的凶手就是陆辉,那天晚上他化装成你的样子,骗了夏璐,并杀害了她,嫁祸给你。”佟冬顿时愣在那里。

陆辉是一直默默陪伴在陶玛丽身边的造型师,她还没名气的时候,他就一直支持她。一路走来,他是真正了解陶玛丽的人,他也是她的医药箱和出气筒。

佟冬的出现破坏了他的爱情,佟冬轻而易举虏获了陶玛丽的芳心。而陶玛丽为什么要紧追佟冬不放?其实那并不是一种爱情,陆辉看得很明白,陶玛丽在明星圈里混得不容易,她渴望名利,她从佟冬身上看见名利的光环,并渴望分享那光环。她也是充满了竞争意识,在模特圈里她就是靠不断的和别人争,当她发现佟冬也是个拈花惹草的人,身边不乏狂热的女粉丝,甚至主动献身,那些女孩也有高学历的,也有漂亮的,也有千金小姐,陶玛丽的嫉妒和竞争欲被挑起来,她要和她们比个高下,她才是“佟冬的女人”。

因此,陆辉也恨那些狂热崇拜佟冬的女孩,他发现这些女孩在平凡的生活中也有自己的男朋友,却还去追逐佟冬,所以他认为她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阴谋逐渐成形。姗姗的出现让陆辉认为时机成熟了,他经过一番自作聪明的精心设计,安排了此后的一切……

“陆辉是个优秀的造型师,在化妆方面他没得说,可是他在其他方面就缺乏考虑了……”苏强喝了口水,继续说:“我们在夏璐指甲缝里发现的皮肤碎屑以及在陆辉车上发现的蛛丝马迹,都是他的犯罪证据。”

佟冬听完这一切,缓了缓神问:“苏队长,你们已经逮捕陆辉了?”

“对,我手下的人已经逮捕他了……”忽然,苏强的手机响起,他接听了几秒的电话,马上转头对陈月说:“小姑娘,我手下的人刚刚告诉我,陆辉向他们说起,他正有谋杀你的打算呢!我不是胡说八道吧!以后,多花些时间在学习上,别当什么粉丝了。”

陈月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这时,苏强又想起了什么,对佟冬说:“对了,顺便说一声,陶玛丽留给你一封信,不好意思,因为涉及案件,那信先被我们拆开看了,现在物归原主。说完,苏强把一封信递给佟冬。”

佟冬默默地看着信,上面写道:“其实真正爱我的人是陆辉,可惜我明白得太晚了,无论如何,谢谢你以我为主角写了一本小说,我以后不会再与你见面了。”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5篇

1.遗漏在十六岁青春里的手绘鞋

那天他在微信朋友圈里晒出一张照片。照片拍的是一双因为年代久远而有点泛黄的普通手绘布鞋,配图的文字是:很多年前不知哪位暗恋我的姑娘送的,一直留着。

我捧着手机对着这鞋子瞅,瞅着瞅着脸就热了,忽然就掩口笑起来。

十五六岁的时候,正是张扬骄傲又敏感爱美的岁月。在美术室学画画的我,总想着方法在校服的衣领、袖口和肩背上,用颜料添上自己喜欢的个性图案。穿上经过了修饰的校服,走到校园里总是能引来很多的惊叹声,口哨声,还有回头率,让我得意得不行。可惜好景不长,我的“反叛”行为很快就被校方“镇压”下来。

被迫把所有的校服都换了新的,但暗蓝的校服就是再新也只会裹得我没有一点色彩,直到闷闷不乐的我在网上闲逛,邂逅一批手绘帆布鞋的图片。

那些有着明快色彩和烂漫图案的鞋子让我欣喜若狂,就像一只被束缚已久的鸟儿,忽然找到了机会撞开笼门,振翅飞向蓝天。我马上入手了几双白布鞋,刚好画室里颜料和工具都是现成的,我一鼓作气把五双白鞋子都给画上了好看的图案,并且分送给几个好朋友。

意料之中的,女孩子们捧着我的手绘鞋一个个都爱不释手。得到赞赏的我自此一发不可收拾,我开始带领美术小组的其他成员给学校里各个年级的学生画手绘鞋子。

校规说不许在校服上涂鸦,但校规并没有说不许穿有手绘图案的鞋子,于是呼啦啦的就像在校园里刮起了一阵风,我们肆意地用脚下的色彩去点缀青春。

直至后来遇见他。他穿一双没有任何修饰的白布鞋。

我跟在这双白布鞋的后面走完了整整一条校道,在校门口他终于站定并转过身来,用温柔得如同流水一般的声音问我:同学你有什么事吗?

我抬起头来,在看到他脸的瞬间忘记了本来想要说的话。我揣着一颗扑通扑通跳得飞快的心落荒而逃了。我想我完了,这才第一眼看到他,就跟第一眼见到手绘布鞋时一样,只看了一下,就要盲了眼,也盲了心,再分不清东南与西北。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承认,我喜欢过他,是真的喜欢啊。那时候一想到他,心里就开出花来,芬芳四溢的。我偷偷地打听了他的名字班别身高还有喜好,我在人群里张望他跟踪他,校庆晚会时他在操场边上接受学生记者的采访我装作不经意地站在旁边听了一个小时,我还把他说话的声音录下来每天晚上听着入眠……噢,还有他很喜欢的冰冻珍珠奶茶,我喝了一杯又一杯肚子疼了都还在喝。

我知道他是学校纪律主任的儿子,所以从来都不穿鞋面上有个性涂鸦的布鞋。可是我真的希望他也能穿着我手绘的鞋子迎风奔跑。

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把他抿着嘴唇眼睛亮闪闪的样子以卡通形象画在白布鞋上。鼓了很大的勇气,才给他发了匿名短信约他晚上男生宿舍楼下见。

结果他还没出现我就因为巡楼老师的一声吆喝撒腿就跑,慌乱之中好像还把手里的鞋子胡乱一扔。

丢了写有他名字的手绘鞋后,我固执地认为自己不配再喜欢他。像是惩罚自己,我不再画手绘鞋。

就这样,我把自己对手绘鞋以及对他的一腔热忱丢在了十六岁的青春里。我以为就此天涯别过,却没料多年后与他成为了好朋友,更没料到当年我在男生宿舍楼下丢失的那双手绘鞋子竟被宿管捡到并转交给了他。

时过而境迁。鞋子依旧,它背后的故事竟阴差阳错地没有机会展开,徒留我满面绯红,思绪万千,追忆似水华年。

2.微微动漾的初恋

曾经悄悄地喜欢上一个男孩。那年,我才17岁。

初识缘于一次不经意。那是一个黄昏,余阳如血,不经意的经过篮球场时,一个正在运转篮球的潇洒身影跃入了我的视线。

从此,心里便有了一个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身影。

每每在路上,见他远远走来,脚步就会异常轻盈,故作轻松地与他擦肩而过,手心,是密密的细汗。

过后常懊悔不已:为什么不对他打个招呼?至少,也可以点个头,微笑一下啊?

在镜前练习了不知几遍,寻找最美的微笑,想着最巧妙的话语,想要跟他认识一下,可是勇气却总是在他走过时跑得无所踪迹。

高二时,竟分到了同一班,欣喜之余更是希望。我的心更有所恋,有所盼了。

他爱笑,爱大声说话,这让很多潜心攻读的人大为恼火。而于我而言,听到他的笑声,听到他的话,却是最大的期盼。尽管,他从来不知道,曾经有个最忠实的听众,要细心的捕捉他的每句话语。

我开始每个课间都习惯侧坐望向窗外,不是为了窗外的风景,而是为了窗外的他。

暗暗地注视着他,却再不敢想开口,是怕言语玷污了心中这一份属于自己的清纯感觉。

而更重要的是,我正面临高考,我不能因为这份情感而影响了自己。

每当我为这份初漾的情感而不能自控时,我便用一个名人的话来提醒自己:人生如赶路,赶路是首先的,欣赏风景是次要的,紧要的更应该专心致志。

窗外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而我的这份感情也如花开花谢。

高考临近,日子开始沉闷,慢慢学会把眼光定格于密密麻麻的字里行间,氢思想束缚在冷漠的繁琐公式上。这份情感,似乎也麻木了。

终于,我考上了理想的大学。一张薄薄的纸,安慰了父母的期待,我欣喜之余,却又若有所失。

而在美丽的大学校园里,我尽情的挥洒着自己的青春与美丽。那份情感,很快成了心头最美好的一份回忆。

如今,蓦然回首。我依然庆幸自己当初没有开口。那份情感才能成为我人生路中最美的风景,才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最纯,最真的情感滋味。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6篇

关掉您的手机,慢慢的闭上眼睛,想想我,想想粽子,您会发现我和粽子一样可爱。又到端午了,又到了吃粽子的季节,忘不了那糯糯的,飘着清香的粽子……

端午是夕阳中远山的剪影,您还停在我的画布中;只是我怕,今天疾驶而过,明天飞奔地来,而所有昨天的细节,早已支离破碎……

人类是矿泉水,平淡中能品出一丝甘甜,只是假货太多,喝了以后也辨不出真假。

老妈:从前您会强迫我吃粽子,而今,孩儿不在母亲身边,用短信编织一个虚拟的粽子送给您,祈天下老父老母平安!

在友谊旅途上,有时您看不到我在您身旁…不是我把您遗忘,更不是让您一人走…是我选择走在您身后,当您不小心跌倒,我就跑上去踩…端午节快乐啊!

艾蒿高高门前舞,驱邪气,防五毒,高高兴兴过端午。

手捧粽子,缅怀离骚,龙舟竟渡,勇往直前!祝端阳节快乐!

虽然您身体很好,但屈原说:多锻练身体,少打麻将,才能多吃粽子,天天健康。

秘诀:将手机用粽叶包好,放在锅里煮60分钟,手机电池续电能力将延长两倍,信号增强,而且打电话时能闻到粽子香味。

工作着是美丽的.当您以勤勉奉献社会时,社会反馈给您的不仅是财富,还有事业铸就的喜悦与快乐.犒劳一下自己吧,多多吃粽子。

您要保重自己的身体,听您说身体如此不好,真叫人操心.有时间要参加锻炼,少打麻将,祝您天天健康!

知道我想啥吗?想您!知道为啥想您吗?因为喜欢您!知道为啥喜欢您吗?因为您有味道!知道为啥有味道吗?因为您是粽子。祝您端午节快乐哟!

一颗心迁挂着您,一份爱祝福着您,一份真感情在等待着您的回应。我想您会在天涯海角我爱您会在昭昭暮暮,祝端午节快乐!

我原来是买了粽子要送您的,并且发了短消息给您,但小偷拿了您的手机,亲爱的,我们一起跳江吧!

有分离就有相聚,分别得越久越是亲昵。在见不到您的日日夜夜,我衷心的祝福您。我想告诉您,这个端午节我特别想您。

送个香囊带个荷包,自制几斤粽子,托人到山里采了艾叶,街头买了瓶雄黄酒,加上内心深处的几许关怀,作为礼物送给您,祝端午节快乐!

敬告:端午节当天,手机号头两位数字是13的用户,可以到街边小摊上免费领取粽子。切记,事先要抹上烫伤膏以防被摊主的开水泼到!

闻着粽子的飘香,想起远方的您是否安好?让我们托伟大诗人的福多吃些粽子!快快乐乐过端阳!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7篇

单身的他刚拿到驾照,驾驶水平自然不高,买了一辆二手车来开。公司里的单身女孩儿,常常三五成群地跟着他起哄,要搭他的车,只是她们都不放心他的驾驶水平,人再多,也全都挤在后排座上,只有她是个例外。

她第一次被她们拉来坐他的车,就主动选择了副驾驶的位置。他笑着对她说:“你到后面坐吧,我是新手上路,后面安全。”

她也笑,歪歪脑袋说:“是吗?可是我晕车,坐车最怕坐后面。算了,我还是委屈一下,坐在你右边吧。”然后,她给自己系好安全带。

他不好再说什么,发动了车子。那是他买车以来,副驾驶座上第一次坐人。他竟然有些不太习惯,开得越发小心,惹得后座的女孩儿们不断取笑。只有她不笑,帮他认真地看着路,偶尔声音柔和地提醒他那边有障碍,往那边靠一点……

或者因为她的提醒,即使一个人开车,他也非常守规矩,从不抢道不超速,从新手到老手,竟然从来没有出过任何碰撞、摩擦等大部分新手都会出的小事故,也从没有接过罚单。

时机成熟,他换了新车,外观很酷的吉普,配上他的帅气,最初常坐他车的几个女孩子,开始旗帜鲜明地追求他。

也有例外,还是她。

她依然像是临时乘客,上车,坐在他的右边,和他保持着半米的距离,从不说别的,只有温柔的提醒。下车,便只是寻常的同事,从没有任何亲昵的言语和举动。

他游离在几个女孩子中间,不知道为什么拿不定主意,她们都很可爱,可是似乎总是少一点儿什么,就一点点,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

“五一”假期,大家吵着坐他的车去自助游,定好了时间,一大早出发。

她也参加了,习惯地选择了他右边的位置,另外三个女孩儿坐在了后面。

路途很热闹,后面的女孩子们依然唧唧喳喳,她也依然沉静,已经很少再提醒他什么,所以话更加少了。

午后,女孩子们终于说累了,一个个东倒西歪地睡去了。他说:“你也睡会儿吧。”她摇头说:“我不困,平常也没有睡午觉的习惯。”然后,她又说:“我倒觉得你该找个地方停下车休息半个小时,打个盹儿也成。”

他也摇头说:“不用,放心吧,我精神好着呢。”

两个人就不再说话,车子在低低的音乐声中前行。

意外还是险些发生。那是他第一次开长途,他以为自己年轻,精力旺盛,不会疲乏,却不料真的打了瞌睡,握着方向盘,神情渐渐恍惚起来。

并不宽敞的乡村公路,只能容下并排的两辆车,就在他打瞌睡的瞬间,对面一辆货车也正越来越近。

她在这个时候喊了他一声,声音不大,像平常那些温柔的提醒,他却一下清醒过来,看着逼近的大货车,本能地调整了方向,货车擦着车身而过,他出了一身冷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没事的,”她说,“别紧张,到前面合适的地方休息一下吧。”

后座上的女孩儿们还在睡着,丝毫不知刚刚发生的危险。

后面的路途,他再没有出现类似的状况,倒是她笑他:“不用那么紧张,我帮你看着呢。”

这句话,让他的心就那么温柔地一动,好像,她真的是他另外的眼睛,有她在旁边,他是心安的。

那次回来之后,他向她示爱。其实,在常常坐他车的女孩子中,她并不是最出色的,她不够漂亮,个子还有点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下子就喜欢了。

他们做了恋人。他才知道,她也喜欢他。

那天,他跟她去见家人,无意中说起她晕车的事,她的母亲疑惑地否定:“不会吧?她晕车?她坐宇宙飞船都不会晕,从小就爱坐车,倒着坐都行……”

这下,是他疑惑了,转头看她。她只笑不语。剩了两个人的时候,他追问她:“为什么撒谎?”

她歪歪脑袋说:“因为,我想坐在你的右边啊。”

“你真是够胆大,那时候,谁敢坐那个位子啊?我开车水平那么差。”

“就是因为你的水平差,才要坐在你的旁边。这样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会一起承担。”

他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来,只是伸出手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8篇

自小,便偏爱语文。

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读中学时,被分到一个尖子班。曾因偏科厉害,引起学科老师的争议。终因语文老师的包庇,在尖子班勉强混到毕业。

那个时期,发了疯一般的啃小说,没日没夜的啃。啃坏了一双眼睛,却也因此多了一副眼镜。

也许,冥冥中自有定数,上天大概怜悯我对语文的这份痴迷之心,派我当了小学语文老师。于是,我可以堂而皇之地继续与语文眉来眼去,如胶似漆。

这一孽缘,一结就是三十几年。任时光匆匆,岁月悠悠,它可以虐我千百遍,我依然待它如初恋。

自从戴上“语文老师”这顶帽子以后,我开始恣意地驰骋在语文的'领土上,巧舌如簧,不断鼓吹:语文是花前月下的浪漫,是清风明月的疏朗;是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是刘邦的大风起兮云飞扬……

学生在我的忽悠中,开始读万卷书。从格林读到莫言;从《红楼梦》读到《三国演义》;从《明朝那些事儿》读到《平凡的世界》。书中自有黄金屋,他们信了;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还不敢讲……

上苍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语文的芳踪。万卷书读了,开始行千里路,那是写作之路。爱读书的人,似乎都爱耍笔杆子。自己写不出,没事,学生可以写。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带着学生在语文的世界里徜徉,我们一起读书,一起书写童年的故事,一起探讨“舌尖体”、“甄嬛体”、“明月体”,心痒痒之时,一起写长篇小说……

很庆幸,可以每天与语文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很高兴,可以在语文的世界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很自豪,可以带着学生,在语文的伊甸园中漫步,赏析。

语文在我的生命里,是“你是风儿我是沙”。它给了我养分,滋养了我的人生,更重要的是,它给了我一份谋生的工作,我依赖着它生存。等我年华老去,它还会是我手心里的宝,躺在摇椅上,捧一卷书,细数曾经的过往,依然甜蜜如初。

生命很短暂,穷我一生,也无法领略语文风光之万分之一。然而,我依然欣慰,此生,与语文结缘,实乃辛劳生活中的自我救赎。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9篇

某某:

你想我吗?

这一生一世,如果只能实现一个愿望,我愿意有你在我身边,紧紧地把你拥在怀中。

每当我遇上你的时候,我的心总是跳个不停,不知为什么你总是点头向我微笑。

这一生一世,如果只能实现一个愿望,我愿意有你在我身边;你问我害怕什么,我说不出话,只能更紧地把你拥和怀中。

爱的力量是和平,从不顾理性、成规和荣辱,它能使一切恐惧、震惊和痛苦在身受时化作甜蜜。

炙热之后,心中一片淡漠,瞬间的辉煌并不能带给我刻骨铭心的向往;

你说,我们的心是相通的,确实,每次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你想说什么,做什么,我总是事先感觉到,许多事我们不谋而合,我简直怀疑我俩前生是一个人。

我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我们这代人会遇上那么多的麻烦事,我想是因为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已经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安逸,让我们有太多的时间去为自己找麻烦。

爱你时,觉得地面都在移动,我只期待能像一只爱你的小狗一样躺在你的脚下,桃花要趁东风开。

因为你让我充满了动力使我在每一个现在都能全心前进。

因为嫁给我你就可以不再被二一这点我可以保证。

一个女人若对男人有了情意,根本就不必有什么理由,而且,女人们的理由,男人根本永远也不会明白的。

因为我想念你智慧的额角,头脑中每个细胞都充满思想和智慧、知识,和你交锋,我不再感到心灵的寂寞和乏味;因为路太长,梦太多,世界荒凉而冷漠,我想和你相依同行,共抗风雨;因为我想告诉你,生命中除了雄宏的交响乐,亦有柔美的小夜曲,在你前行的.路上,别忘了欣赏生活中?

多少次幻想着你会忽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多少次仰望星空希望那里有你的笑脸,多么想可以依偎在你的怀里,还想坐着你的单车一起畅游在大街小巷,更想同你散步在浪漫的雨夜。

现在上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希望收到远方的问候。

自从你出现后,我才知道原来有人爱是那么的美好。

有空来信!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0篇

曾有这样一件事令每一个花季少女痴迷沉醉——那就是初恋。

我也不例外,当时:

小学一年级刚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对周围的事物难免会有生疏,生怕自己会熬不过六年,但却出现这样一个男生。我坐在椅子上看着从座位上艹看着书的一个小男孩穿着一身洁白的校服看起来很斯文。渐渐的我变的爱说话爱笑,不久我和我的同桌成为了死党。有时会学着那个男孩,我也变得爱看书,我从不跟他说话,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生活一直伴随了我六年,到了初中竟和他考上同一所中学,在新班级里很快融入进去,在同学的“教导”之下我给曾经的男孩写了一封信:

——同学你可能并不认识我,曾经……我只想说一句我喜欢你

很久之后他并没有回信

我绝望了不报任何希望直到初中毕业,他才把我叫到一个死角对我说:“我也是”突然他翻身将我压到墙上在我唇上深深吻上,他站起将一封信交给我说:“三年前写的。”

xxx我也喜欢你,当你看到这封信时已是三年后,原谅我当时没能第一时间告诉你,希望这句话说的不晚。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1篇

从前有位长相平凡的女生,

她暗恋着帅气的男生,

他们7岁时就认识对方了,

但他们几乎都没说到话。

11岁那年,

女生鼓起勇气向男生发信息聊天,

男生也回应了。

他们几乎每天都会聊天,

而且聊得很开心,

但...

大多数都是女生主动向男生聊天的。

如果找不到话题聊,

女生就会随便编个话题聊天。

有一天男生突然向女生告白,

女生看到信息之后,

心情紧张不已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心想他会不会只是玩玩开个玩笑而已而已。

就回:别玩了,不好玩!

但男生说他是认真的。

女生不知道该怎么回了,

女生也没想过要答应男生,

女生那是还小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虽然看过很多爱情剧,

但发生在自己身上时,

自己也会不知所措。

女生也想过自己和男生聊天时说过谎,

心里很愧疚。

女生的回答和刚在一样,

男生也坚持说他喜欢女生。

在女生的坚持之下,

男生也只好放弃,

就说:我是开玩笑的!

那件事情过后他们也像平时一样聊天,

男生有时也会暗示女生他还喜欢女生,

但女生也不以为意。

到13岁那年为止,

也不知道是大家换了环境还是不同班了,

男生和女生不再像以前聊天了,

见面也不再说话了,

甚至是女生在躲着男生。

就这样过了两三年,

他们都没说过一句话。

女生慢慢意识到喜欢是什么,

但一切都晚了。

女生有想过向男生告白,

但女生始终都鼓起不料勇气。

当女生听到关于男生喜欢上和他同班的女xx时,

女生的心很痛很失望。

女生知道她和男生已经是过去了,

不能再回到那段时光了,

人总要往前看嘛!

女生知道男生喜欢的女xx人很好长得很漂亮很善良,

女生决定祝福他们,

虽然他们还没在一起,

但女生希望他们能真心相爱永远在一起。

女生很后悔,后悔着当初为什么不接受他的`告白。

她只能把她和男生所以的点点滴滴当作回忆,

把他永远埋藏在心里。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2篇

他当时没有改变我,最后却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拿起一个啤酒瓶子,兄弟们开始阻拦我,证明他们还没有喝醉,还有良心,我把他们的手全部推开了,我用酒瓶子狠狠的打到了我的前额上,地上的碎片仿佛是我那破碎的梦,顺着脸颊滴下来的血,渲染了几须血腥。

我拿着那个残缺酒瓶,指着我最爱戴的老师说:我的事,以后你少管。

我和你,本来多么和谐的字眼,在那天晚上,在那个冲动的夜晚,成了我和我的最敬佩的老师的分界线,时代的肤浅。

我应声倒地,一双刚刚打过我的手把我稳稳的抱住了。那时我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学校卫生所里,几个哥们趴在床边睡着了,我问他们我怎么会躺在这里。他们都说我喝多了,摔的。我当时什么也不记得了,可能见到老师就会在严刑逼供下被屈打成招,可是老师只是说了一句:以后走路小心点,就什么也没有说了。

我开始在内心中佩服我的那帮难兄难弟,他们居然把“老板”给骗了。

下课后我狠狠的拍了他们的肩膀,以资鼓励。他们却是一脸茫然,而我更是一头雾水,不见天日。

我还是暗暗庆幸,侥幸的躲过了一劫,我不尽感慨,有福之人不用愁。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3篇

初恋爱情故事篇三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4篇

80岁,老吴住进了医院的病危室。一步登天的那间小屋里,一道屏风隔开两张病床,谁料那边床上躺的老太太竟是他的小学同桌。怎么知道的?护士叫到老吴时,就听那边有人一字一喘地问道:“这老爷子,小时候可是上的幸福里三小吗?”老吴说:“您哪位?”“我是布欢儿呀,不记得了?”若非这名字特别,谁还会记得。

“五年级时,就听说你搬家到外地去了,到底是哪儿呀?”

“没有的事,”老吴说,“我们家一直都在北京。”

屏风那边沉寂半晌,而后一声长叹。

布欢儿只来得及跟老吴说了三件事。一是她从九岁起就爱上老吴了。二是她命不好,一辈子连累得好多人都跟着她倒霉。布欢儿感叹说,没想到临了,还能亲自把这些事告诉老吴。

哪些事呢?小学毕业,再没见到老吴,布欢儿相信来日方长。中学毕业,还是没有老吴的消息,不然的话,布欢儿是想跟老吴报考同一所大学的。直到大学毕业,到谈婚论嫁的年纪,老吴仍如泥牛入海,布欢儿却是痴心未改,对老吴一往情深。一年年过去,一次次地错过姻缘,布欢儿到了30岁。偏有个小伙子跟她一样痴情,布欢儿等老吴一年,他就等布欢儿一年。谁料,37岁时,布欢儿却嫁给了另一个人,只因那人长相酷似老吴——从他少年时的照片上看。

“这人,还好吧?”

“他就不算个人。”

为啥不算个人,布欢儿也没说,只是说,否则母亲也不会被气死。

那人之后,布欢儿心灰意冷,很快就跟第一时间向她求婚的人登了记。婚后才发现,这人还是长得像老吴——从少年老吴的发展趋势看。

“怎么样,你们过得?”

“过是过了几年。可后来才知道,咱是二奶。”

“这怎么说的!”

怎么说?布欢儿一跺脚,离婚,出国,嫁个洋人,再把女儿接出去上学……一晃就是20年。有一天接到个电话,是当年那个一直等她的小伙子打来的。

“过得还好吗,你?”

“还是一个人,我。”

“咋还不结婚呢,你?”

“第一回我被淘汰。第二回我晚了一步。第三回嘛,这不,刚打听到你住哪儿。”

“唉,你这个人哪。”

“我这个人性子慢。你呢,又太急。”

约好了来家见面,布欢儿自信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可门一开,她还是惊倒在沙发里:进来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小老头儿……

老吴回普通病房之前,拄着拐棍儿到屏风那边去看了看他的同桌。

四目相对,布欢儿惊叫道:“老天,他才真是像你呀。”

“你是说哪一个?”

“等了我一辈子的那个呀……”

这是布欢儿告诉老吴的第三件事。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5篇

许多人管妈妈的妈妈叫“姥姥”,我却一直管外婆叫“婆婆”。读高三那会儿,我和班上的一个同学一块儿合租校外的出租屋。母亲没时间耗费在为我煮饭这事上,所以婆婆主动请缨来守我读书。

婆婆对我很好,比起表姐来说,我觉得自己更像是外婆的小棉袄。

我想在外婆的记忆里,一定不时地浮现出这样一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会在妈妈去好友家玩时乖乖地睡在外婆家;那个小女孩会在关灯睡觉时不断地央求着外婆讲有趣的民间故事;那个小女孩会在午休醒来后因见不着外婆而凭着记忆胡乱地去她的婆婆常去的山头田间找寻。

我想,回忆里真实的场景总是美妙的吧。那感觉,可能就像口渴的人刚好吃到了一颗梅子,酸味持久存留在舌上,口里不时充盈着津液,让人回味无穷。

记忆中的小女孩慢慢地长成了大姑娘。她不再那么可爱讨喜,她再也不会遥望着江边的山头大声地跟外婆叫嚷:“婆婆,你们这的山好高,都登天啦!”她再不复小时候的活泼开朗,她已经再很少挽着外公的臂膀又唱又跳了。也许是她终于长大了。她在成长的过程中变得离外婆记忆中的小女孩越来越遥远。

女孩也可能不想要这样的成长。但是就如同雪莱所言:除了变,一切都不会长久。小的时候答应外婆长大后要考清华大学,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这句话似乎就只被女孩当做玩笑话了。大概在孩子们小的时候,长辈们都多少会对他们寄予一些这样或那样的期望吧。偶尔,我也会想起那个小女孩。想起她时常扎着两个小辫子在田间奔跑的可爱模样,想起上课回答问题时那个总是声音洪亮的她。她有些好多好多的好,我不禁开始思索她是怎样丢掉了那么多的好。

考上大学,离开了家乡,也很少跟外婆联系。只是半梦半醒间,我还时常回想起记忆里有一个阿婆在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辫婆娘”和“蛇郎大哥”的老故事……“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

暑假去看外婆,外婆拉着我在小厨房絮叨的时候我才不经意间瞅见她的花白头发。外婆辛苦劳作一生,老年却也没有机会能够享福。她要操心二婚的细舅舅的事情,她还要操心大孙儿盖新房子的问题,就连我妈妈的不容易她也时不时的要操心。老一辈的人活着,似乎就是一个不断被儿女子孙压榨的过程。外婆奉献了她所有的精力去操劳了大半生,老了也时常考虑自己是否还有剩余价值。记忆中的外婆慢慢消失了,只剩下眼前这个苍老又越发絮叨的老人,似乎正要穿透时光的门朝我走来…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6篇

十四岁,情窦初开的女孩,心目中都有着白马王子,直到真正的他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

他,一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热爱运动,给人一种阳光的感觉。他爱笑,那时候,他的笑容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后来,我们认识了,彼此熟悉之后,一见到他,就会有心跳加速的感觉,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喜欢。喜欢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它让你欲罢不能,即使,你知道它很危险。

而我,就是被这中感情所牢牢地吸引住了,我开始暗恋他,他的一颦一笑,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着我,在我难过的时候告诉我要坚强。他仿佛就是那轮明月,而我,只是陪伴他的'星星罢了,即使到最后,和月亮走到最后的不是星星,而是太阳,那么星星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守护着月亮,陪伴着月亮,不再使月亮孤独地照亮这黑暗的夜晚。这件事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某个星期五的下午,放了学,他早操场上踢球,我已经准备好跟他告白,当然,我也准备承受最坏的一面——拒绝。

待我表白过后,他笑了笑,说了句随便。他虽然没有答应,但是至少没有我想象过得那么坏。

几个星期后的周五,在学校的长廊,他向我表白了,只是“我喜欢你。”这四个字而已,而对于那时候的我就是幸福。有人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你爱的人,同样也在爱着你。没错,那时候的我,真的觉得是幸福。他天天等我放学,陪着我走那一段不足两百米的路,到了校门口,我们才分开。

正当我以为幸福会蔓延的时候,我们放了彼此的手,即使我们放了手,我们依然还是成为了好朋友,他曾对我说过:”谢谢你带给我那么多青涩的回忆。“嗯,青涩的回忆,青色的回忆。这样的回忆,我会放在心底的匣子里,等到我年老的时候把这个匣子打开,让这些独家记忆涌出来,涌上心头,然后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作为回忆的结束,作为对初恋的放下。

初恋,青涩的,甜蜜的。现在想起来,那段感情,也许是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感情吧。即使我知道,这样美好的感情已经回不去了,但是那份甜蜜和青涩,我依然记得。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7篇

见到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她和我是类似的。那年,我们十六岁。

那个年纪,对爱情还是懵懵懂懂,只是觉得她是美丽的,也是美好的。她喜欢白色,而我皮肤苍白,我们在回家的路上都唱:蝴蝶飞啊,像青春在风里跑。在去学校的路上,也许在街道的一个拐角,我就可以看到她的出现。

我们的桌子没有划分三八线,我一直把她当做小妹妹,哥哥怎么能欺负妹妹呢。我们听歌总是一人一个耳筒,她柔软的头发偶然会触碰我的脸颊,我心里也总是痒痒的。我偷看她的时候,她总是在做着习题,做出来了,抿嘴一笑,做不出来,眉头紧皱。

雨天,她或我总有没有带伞的时候,我们一起撑伞,肩靠着肩,我多么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雨水淋湿她的头发,柔软得像她的眼神,我总是觉得,这个妹妹怎么这样的似曾相识呢。

她看琼瑶看得哭了,我就拿她逗趣,好一个林妹妹呢,她却认真的说:林妹妹我也喜欢。我说:哭哭闹闹的,苦苦的,我才不喜欢呢。她就捶我一拳:谁要你喜欢,也不瞧你那傻样。

其实,那个时候,我也喜欢《红楼梦》: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我们一同考上重点高中,又是同班。只是,她和我不再是同桌。她坐在我的前面。每次踏进教室的时候,我都会斜着眼看她是否在座位上,总是怕她会离开;每次前面有人转身,我都会抬起头来,总是怕失去和她的眼神交流。我们渐渐长大,也渐渐懂得,渐渐疏远,也渐渐学会忧郁。我们不再一起回家,不再一起听歌,她已经亭亭玉立,不再像个小妹妹,我也已虎背熊

腰,有了男人的粗犷,只是,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还有共同的东西,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我开始知道要打扮自己,留了齐眉的头发。我特别喜欢起风的日子,当风吹起我的头发,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我会想象着她的心里活动。她还是喜欢白色,我也依旧皮肤苍白,我们窝在自己的房间都唱: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高中毕业的时候,留言簿上互相留言,她写给我:会永远记得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我写给她:记住,学会长大,也学会不再哭泣,在我心里,你是我永远的妹妹。

之后,大学,大学毕业,工作,结婚,我们彼此没有再见面,只是在雨天,我仍然会想起她,然后心中的酸就不断翻滚。我总是在想,现在的你,还记得我吗?还记得和你一样,有着忧郁眼神的我吗?

我们都有忧郁的眼神。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8篇

起初,我们并不认识,那好像是上世纪70年代父辈之间的事情,父亲与段叔是在修枣渠水电站时认识的,当时他们是一个乡的民工,干活时也就被分在一起,两人是邻村,走得比较近,父亲喜欢段叔的率直和乐观的脾气,段叔也乐于与老成、稳重的父亲交往,在一起干活的时候他们成为了工友,完工散伙后彼此又成了朋友。

还真应了那句话,“患难结成了友谊。”一来二去,父亲和段叔的交往也就更加密切了,谁家农活儿忙了,就帮下忙,谁家揭不开锅了,就周转点粮食,也不至于眼看着断炊。两家来往频繁了,我和小梅也就成了各自父亲自行车后面的尾巴,在一起玩耍、过家家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记得那时的小梅,穿一身白底蓝花格子衣服,扎个马尾辫,月牙般的细眉,双眼皮下一双乌黑且带有灵气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牙齿整齐而洁白,脸蛋黑里透红,脚上穿双黑布鞋,很是干净,精神。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个要好的朋友也就成了亲家,小梅也就成了我未过门的媳妇,我也就成了小梅未来的夫婿。

遇到段叔带着小梅来我家,我总跑着回家告诉父亲:“大,我叔和我媳妇来了!”父母亲和段叔此刻已笑成一团,父亲略带责备的口吻说:“不要脸的碎东西,去和你小梅妹子玩去。”此刻,也是我们最开心的时候,不是扔沙包就是捉迷藏,不是上树掏鸟窝就是树下捅蜂窝,不是偷杏就是在瓜园吃瓜……吃得肚子圆鼓鼓的,衣服弄得脏兮兮的,常常玩到忘记了吃饭时间,惹得母亲村前村后地找。找到时,我们已经双双成了泥猴。在训斥声中我们先抄捷径跑回家,赶在母亲到家前洗净手脸,摆好桌凳,坐等吃饭。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在各自村,都从学前班上到了二年级,也许是男孩显得胆小,女孩有了羞涩,从此我们的交往也不那么大大咧咧了,即使她来我家,也是寸步不离她父母,显得很腼腆,很文静,说话声音很小,吐字却很清楚,和我一说话脖子根就红了。

小梅家很穷,身上的衣服也很旧,但她很干净,学习很刻苦,基本每学期都能拿回奖状,奖品不乏字典、文具盒、笔记本,非常惹眼,让我很是羡慕。

父亲为此经常臊我的脸:“你看你还没有你媳妇学习成绩好,你羞不羞?”一时间我无地自容。也许是贪玩的缘故影响了我的学习,我暗下决心,在学习上一定要和她较劲,看究竟是我行,还是她行。

随着我的不懈努力,我的成绩突飞猛进,也有属于自己的奖品了,父亲高兴地说:“如果你初中毕业能考上中专或者彬师(彬县师范学院),吃上国家饭,有出息,我和你段叔给你和小梅订的婚约也许还成,否则,这将成为一句戏言。”

“孩子,任何时候都要靠实力说话。”父亲语重心长地说。

匆匆间,我上了五年级。小梅为了避免和我在一个班级的尴尬,选择在四年级复读一年,也就是她的这次抉择,让我们成为同班同学的愿望成了童话。我上六年级的时候,小梅来镇中心小学上五年级,我是何等欣喜,终于每天能见到她的身影了。

记得有一次,自习课间,小梅来找我,拿来一把苹果树接穗,说:“我大让我把这给你,王叔等用。”我一边应对着,一边伸手接了过来。此刻,我们的举动,被我们村有个知道我底细的同学看见了,喊起来了:“小可他媳妇看夫婿来了。”一瞬间,班内几个调皮的同学也跟着喊了起来,一时间叫喊声此起彼伏,我越不准说,他们越喊得起劲,羞得小梅红着脸,一溜烟地跑回了她们教室。

一转眼,春去秋来,初中毕业,我上了高中,中途我选择了当兵,去了银川,期间与小梅还偶有些联系,她说,她初中毕业,以低于录取分数线5分的差距与彬师失之交臂,当时家里经济状况不允许她读高中,弟弟还要上学,父母负担很重,她选择了务工。

起初她在西安某造纸厂上班,由于她频繁换工作,加之打工地点不固定,也就渐渐失去了联系,后来随着她收入的提高,买了部手机,我们又联系上了。

套改士官的第二年秋天,我回家探亲,父亲让我和小梅完婚,我突然也觉得该结婚了,也该给小梅一个交代了,可就在我翘首期盼佳音的同时,她从西安来电拒绝了我,说:“你如果是个农民的话,我会考虑我们的婚姻,可如今你吃上了国家饭,我们之间有了距离,已经没有了共同语言,找个农民,我觉得心里踏实。”

“小梅,你知道吗?我何尝对你有过门第之见,我何尝嫌弃过你是农民,难道我曾经不是农民吗?我对你的心你怎么还不明白?你让我如何向你倾诉衷肠?你这样,让我情何以堪!”

随后她发来席慕容的诗:“我今生将不再见你,因为我再见的,已不是当初的你。”接着又发来一条短信,“我不再见你,是我不争气,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太要强,我哪能不知道,立即给她回复,“今生我非你不娶,我将等你到老。”一时间我已泪流满面,一会儿,她再次发来一条短信,“不必了!”过了几天,她的手机已停机了,谁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有一次,父亲来银川看我,听他说,段叔曾经好几次在他面前对小梅的悔婚深表歉意,父亲开导他,孩子大了,有了自己的思想,好多事情由不得父母了。

两年后,父亲在电话中告诉我,小梅结婚了,对象是她在西安打工时认识的,是我们西留乡人,买了班车专门跑县城到永宁的专线,男人开车,小梅卖票。

2004年,我回乡与妻子完婚时,父亲说,小梅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一边照顾孩子,一边务农,很是辛苦。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19篇

一场风雪,迎来了20xx。短短两天,很多很多的不可思议就这么突如其来地来了,一切都来得太快,我开始慢慢感觉到自己的心不在现实世界了,至于去了哪儿,我也不知道。在宿舍里窝着,仔细想想这两天来的事,作个小结吧,也让自己的心沉淀沉淀。

当我不停的听着一首歌,并把声音开到最大时,我就不是那个疯疯癫癫的我了,我只想把自己独立到一个空间,与外界隔绝,可以让我静静的想,静静的思。我不是我了,我对羊羊羊说。也许一个人疯癫久了,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就会不习惯。不习惯这样去腻着一个人,也不习惯一个人这样腻着我。的确,我是一个戒备心特别强的人,我不需要谁的保护,但某些情节往往是出乎意料的,好像电影一般,不知不觉自己就成了主角,也不知不觉,开始变得不像那个大大咧咧的自己,不再是女王范,而是一个腻腻歪歪的小女人,我不是我,那我是谁。我没有单独和一个类似陌生人的谁一起玩到大半夜过,也没有单独和一个异性大晚上的`爬过山,没有一个人睡过外边的宾馆,没有在谁的脖子上留一个印记,更没有在谁的脸上留下深深浅浅的牙痕。浪漫不属于我,小女人不属于我,可在一夜之间,我已经践行了这两者。我不知道还会有多少的不是我,我也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但我想要好好的。我不想幸福来得太快,走得也匆忙,所以,我需要静下心去想该怎样去经营一段感情。但也有人说,理智的爱情不算真正的爱情,我不知道,我只希望对我而言的真正意义的初恋能尽量久一点,尽量走到最后,即使我的心很复杂。

他的初吻没了,在我的某个不经意间。我曾以为我不会相信谁在这样一个年纪还有初吻初恋,但当我看着他的眼睛的时候,我信了。眼睛是一个很神奇的世界,当我在选择好或者不要时,我选择了相信眼睛,我没有看到所谓的不一样的光,但我看到了不可置否的纯净和一如深夜里明月如水的温柔,没有刹那的震撼,只是淡淡的散发着他独有的气息,那时候,我看到了一颗柔情的心。也许有意也许无意,不管有意无意,我们一直坐到了近乎两点,宿舍阿姨叫不醒了,手机停机,于是,我在心里暗暗打赌,如果他是发信息,那我就跑出去找他,如果他是打电话,那就叫他来接我。如果要在深夜独自从三洼跑到外面,还要满。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20篇

玛利亚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她的丈夫汤姆斯意外身亡。噩耗传来,玛利亚因悲伤过度,在怀孕28周时意外早产下一名女婴。小家伙体重只有907克。按医学界定,28周出生的为极端早产儿,存活率非常低,因此,孩子生下后就马上被转移进恒温育婴箱。

在这次分娩之前,玛利亚和丈夫已经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哈里5岁,女儿莫莉3岁。两个孩子活泼又懂事,尤其是哈里,一有空就去育婴室探听妹妹的情况。

按照汤姆斯生前起好的名字,女婴叫伊莎贝尔,意思是“上帝的誓约”。伊莎贝尔在医院接受了整整10周治疗后,才获得允许回家。出院时,她的体重已经达到公斤,看上去像一个正常的婴儿了。可是,医生表情严肃地叮嘱玛利亚:“护理早产儿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尤其是在离开育婴箱这个模拟的母体环境后,随时都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

回家后的第2天晚上,玛利亚给伊莎贝尔喂了奶,然后催着客厅里的两个孩子去睡觉。突然,卧室里传来伊莎贝尔的哭声,玛利亚跑进去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只见伊莎贝尔的哭声越来越弱,全身开始变蓝,然后发紫,眼睛也慢慢地闭上了。一切发生得太快,玛利亚全然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哈里冲了进来,他先是轻轻地拍了拍妹妹的腿,然后呼唤着她的名字。看到妹妹全无反应,他便模仿电视上曾看过的急救镜头,掰开伊莎贝尔的小嘴,对她连续吹起气来。奇迹出现了,看上去已经死去的伊莎贝尔慢慢苏醒过来。

第2天,玛利亚抱着伊莎贝尔,和哈里一起去了医院。医生听了她的讲述后,对伊莎贝尔又进行了系统的检查。最后确诊:伊莎贝尔因神经系统发育得不完全,患有严重的早产窒息症,常常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停止呼吸,如果不及时救治,就极容易死亡。而且这种特殊的病症无法一次性治疗成功,只能靠患儿增强体质慢慢克服。

泰迪熊俱乐部是英国红十字会下设的一家慈善机构,免费向市民传授一些常用的急救技巧。2011年初秋的一天,俱乐部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小学员, 一个6岁的孩子,他和同学坐在一起听课的样子惹人发笑。可是,当得知他一心想救护妹妹的初衷后,大家无不动容。

这个男孩正是哈里。

哈里成了伦敦市年龄最小的急救学员,虽然他的同学大多是六七十岁、已经退休的老人,可是与他们相比,哈里是学得最认真的一个。

每天回到家,哈里都会按老师所讲的内容,将急救技巧在4岁的妹妹莫莉身上实践一番,这样,他很快就掌握了学到的知识。

从哈里建立的救治记录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一共为伊莎贝尔急救上百次,其中22次实施了人工呼吸。靠这22个生命之吻,哈里充当了伟大的守护神,一次次将逼近妹妹的死神驱走。

在日积月累的接触中,尚不懂事的伊莎贝尔对这个活泼可亲的哥哥特别依恋,每次睡觉都要哥哥哄她才能进入梦乡,她开口叫的第一个称呼竟然也是哈里的名字。

在伊莎贝尔1岁多时,哈里按照专家的建议,开始适当加大妹妹的运动量。小孩子都会耍小性子,每当伊莎贝尔哭闹着、不想继续坚持下去时,哈里就从口袋里像变戏法一样,掏出她最爱吃的食物,伊莎贝尔只好乖乖地听话。

由于照顾伊莎贝尔,哈里耽误了整个幼儿园时期的学习,又拖延了两年小学的课程。为了督促这个大龄的学生早日入学,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可是,他们很快便被这个特殊家庭的兄妹感情所打动。在他们的帮助下,当地的报纸和电视报道了哈里和妹妹的故事,哈里的行为感动了越来越多的人。无数热心的市民呼吁:“帮一帮这个了不起的男孩,让他早日接受教育,那样他会帮助更多的人。”

很快,一家医用器械公司主动上门,送给哈里一台传感器,这样可以随时监测伊莎贝尔的呼吸,如果一旦出现窒息,传感器会马上发出警报提醒家人。

2013年7月,教育部门通知哈里9月份必须入校学习。可是哈里仍担心伊莎贝尔,于是他开始着手培训自己的接班人。哈里利用整个夏天的时间,将在泰迪熊俱乐部学到的急救技巧,原原本本地教给妹妹莫莉。

受哥哥的影响,莫莉学会了坚强和担当,她学得特别认真。她要通过接力的方式,为妹妹继续铺平生命的道路……在哈里和莫莉无微不至的照顾下,伊莎贝尔从刚开始一周窒息数次,到现在基本每周发病一次,病情日趋好转,症状也越来越轻。

今年年初,医生对伊莎贝尔进行了检查,她的体质令他们惊讶:她是同类早产儿中体质恢复最快的一个。单从伊莎贝尔的外貌特征看,不论身高还是体重,她也非常接近正常孩子的生长情况,就连红润的脸色和挂在脸上的微笑,都证明她离危险已经越来越远。如果不出意外,她完全有望在10岁前彻底摆脱这一病症的困扰。

医生的话让哈里欢呼,妹妹莫莉的话更让他吃了一剂定心丸:“放心好了,我也是伊莎贝尔的守护神!”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21篇

[关键词] 爱情电影;暗恋和初恋;恋爱过程;婚外情

爱情电影是一个历史悠久而且永不衰落的电影类型。早在默片时代,梅里爱就曾拍摄过两个不同版本的《灰姑娘》,这是爱情电影的雏形,而灰姑娘的爱情经历几乎成为日后爱情电影创作的范式。

一、爱情电影发展历程

20世纪30年代末,爱情电影史上著名的《乱世佳人》问世。如果说好莱坞是世界上最大的造梦工厂,那么《乱世佳人》堪称是好莱坞银幕第一梦。影片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影片把个人命运融进了时代的变革中。郝思嘉把自己少女的爱都倾注在卫希礼身上,但他却成了好友韩媚兰的丈夫,潇洒不羁的白瑞德历经波折终于获得了郝思嘉的爱情。但是随着南方庄园梦的终结,这种爱情终于破灭。郝思嘉和白瑞德已经成为浪漫经典爱情的象征。

20世纪40年代,随着战争的到来,似乎全世界的人都身不由己地卷入了这个巨大、冷酷的旋涡中。好莱坞尽管歌舞升平,但是战争却如同一道抹不去的阴影始终笼罩在人们的心头。这段时间的爱情电影几乎都与战争有关,战争也为爱情片的创作提供了社会和历史背景以及需要超越的障碍。这样的影片比如《卡萨布兰卡》《魂断蓝桥》《鸳梦重温》《凯旋门》等。《卡萨布兰卡》是其中最为动人的影片,它讲述了二战期间一段凄美、迷离的爱情故事。当爱情与战争、生命、情义等发生冲突时,里克选择了放弃爱情,并成全了他曾经刻骨铭心的恋人的离去,以男人的姿态,重新面对这份失去的爱情。影片格调清新,音乐回肠荡气,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忧伤。《魂断蓝桥》是让人深深迷恋、令人悲伤的爱情故事。男女主人公在滑铁卢桥上一见钟情,但由于战争,他们被迫分手。由于种种误会,女主角在片尾纵身跳下了滑铁卢桥,令人哀伤不已。影片富含古典诗词意境美的片名、悲欢离合的故事、感伤的主题曲,深深迎合了中国人的审美取向。

20世纪50年代是一段闪亮而又华丽的时期。二战结束,冷战还没有到来。因此,这段时期的爱情电影显得浪漫而又迷人。奥黛丽·赫本的《罗马假日》和玛丽莲·梦露的《七年之痒》是其中的代表作品。世界电影史上两位著名的女明星以自己的本色赋予了影片不同的风格,让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崇拜并迷恋着。20世纪60年代,随着世界陷入冷战,似乎所有的声音都在这片对峙的表面宁静中浮出:文化动荡、信仰危机、精神危机等,于是反叛与自由、性解放、民权运动、吸毒、反战、革命等便汇集成色彩斑斓的独特风景。爱情电影就在这种肃穆而又活泼的气氛中拉开序幕,出现了一批具有反叛意识及迷乱精神的片子。《毕业生》无疑是那个时代的爱情经典,它表现的是“反叛时代的爱情”,讲述了年轻人对自己青春、爱情的迷惘,尽管达斯汀·霍夫曼饰演的本杰明在婚礼上冲入教堂,夺走了自己的心上人,令人感到有“大团圆”式的喜悦,但影片和大多数60年代的爱情片一样,都有一种难以挥去的郁闷和悲伤。

20世纪70年代,一部叫作《爱情故事》的爱情电影终结了60年代。一个富家的男孩与一个贫穷的女孩不顾家庭的反对开始相爱,但苍天不悯有情人,绝症夺去了女主人公的生命。但就是这样的一段爱情曾改变了无数人的生活。在经历过60年代十年的思想、性、艺术的反叛、张扬和新中国成立之后,所有的喧嚣和纷乱开始沉寂,纯真、美好的爱情开始回归。《爱情故事》仿佛又把人带到了30年代,让观众呼吸到一种田园诗般的美妙气息。之后,随着电影观念、电影技术等不断进步,关于爱情的电影也就越来越多元化,20世纪80年代的《月色撩人》,90年代的《人鬼情未了》《泰坦尼克号》等,都是观众耳熟能详的爱情电影。

电影在传入中国之后,也迅速与世界电影接轨。电影中开始出现了爱情的题材。但由于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和文艺传统以及风云变幻的政治、历史现状,使得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都没有相对纯粹的爱情电影。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难夫难妻》《天涯歌女》《一江春水向东流》等都涉及了爱情这个主题,但实际上,这些影片中反封建反侵略的批判主题却更为浓重。之后的抗日战争和国内战争时期,爱情电影也几乎很少出现。新中国成立后的17年间,中国电影曾经有过一段时期的繁荣,但更多的还是表现人们当家做主后在各条战线上的喜悦心情,就算在《李双双》中“先结婚,后恋爱”,更多的还是表现女性的命运改变和解放的问题,还不踏准说有真正的爱情。十年“”时期,电影凋敝,更别提有爱情电影,所有的革命形象都不食人间烟火,与爱情、婚姻、家庭毫不相干。

而只有等到“”结束之后,中国银幕上才开始有了符合人性的爱情电影。《庐山恋》首先打开了这个缺口,影片将庐山优美的风光与漂亮的男女主角之间的恋情结合在一起,轰动一时。片中张瑜与郭凯敏的羞涩一吻,对于中国爱情电影来说,意义非凡。之后,谢晋的《芙蓉镇》则写了在特殊年代相爱的一对“特殊男女”。《牧马人》中也是如此,一个“分子”,一个逃荒到边疆的农村姑娘,在特殊的年代相爱,并举办了一场婚礼,在男主角有一天可以远走高飞过上更幸福的生活时,他还是留了下来,与自己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这些影片都对人性美和纯真的爱情进行了热情的歌颂,打动了无数饱受“”伤害的中国人。20世纪90年代之后,张艺谋的《我的父亲母亲》、霍建起的《暖》、尹力的《云水谣》等,都用唯美的电影语言讲述了动人的爱情故事。爱情电影虽然很多,但是情节不同,着眼点不同,电影也会起着不同的作用。

二、暗恋和初恋的迷茫

暗恋和初恋的迷茫是爱情片中的一大类,也是每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爱情回忆。一个人偷偷地喜欢另一个人,毫无顾忌地展开对另一个人的幻想,可能有些无奈,但肯定有一种幸福感在其中,而当这种幻想成为现实时,爱情的幸福和甜蜜就不言而喻了。越南导演陈英雄的《青木瓜香》里,少女梅悄悄地喜欢上了高贵优雅的少爷,等到长大之后这种暗恋终于变成现实。在影片的结尾,我们看到少爷正在教梅认字读书,金黄的阳光打在他们的身上,有一种幸福得快要溢出来的感觉。影片对梅心态细腻而微妙的表现,还是近乎唯美到极致的画面,都有让人惊艳之感。

年轻时候的初恋有一种朦胧的美丽。还有什么爱会比初恋时的人们更认真、更纯粹。在张艾嘉的《心动》里,寒冷的夜里依偎在冷清的巴士站,在无人的天台思念分了手的她,那时候的天空是初恋最好的见证。韩国影片《八月照相馆》中八月暖暖的阳光,汉城边寂静的小镇,平凡善良的小人物,故事就在这种温暖平静的氛围中开始,缓缓展开,缓缓结束。开照相馆的咏元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遇到了清纯的女孩德琳,并与之展开一段真挚美好却又若即若离的恋情,对于两个人来说,这都是他们生命中的初恋。到了最后,德琳浑然不觉中,咏元却悄然辞世。

三、恋爱过程的快乐与忧伤

这类影片大多数描述的是男女主人公两个人在爱情中的追逐与等待以及面对现实压力与爱情障碍的不同表现,这在爱情片占据的数量是最多的。如《罗马假日》《泰坦尼克号》《情人》《秋天的童话》等。

美国著名导演马丁·斯科塞斯拍摄于1993年的《纯真年代》唯美、浪漫,一改他以往的作品风格。影片讲述了一个人没有勇气冲破世俗禁锢去追求真爱而落得终身遗憾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纽约的上流社会。纽伦在订婚前夕认识了未婚妻梅的表姐艾伦—一个婚姻破裂的。艾伦的不幸令纽伦感到同情和难过,而她善解人意的聪慧和富有个性的幽默,反衬出梅的单薄。纽伦在与梅结婚后,发现自己爱的是艾伦。但纽伦没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婚姻,两人只能暗自忍受煎熬,直至老去。导演借由这些剧中角色因为受限于社会压力而抑制住人性自然高贵的情操,因为纲常礼教的束缚而怯于对自己心爱的人吐露心迹,捕捉了那个时代潜藏在富丽堂皇的表象之后的个人悲剧。

而由梅丽尔·斯特里普和罗伯特·雷德福主演的《走出非洲》,则是另一派大气磅礴的爱情影片。一个能够在非洲靠自己的力量独自生活、拥有物质般理性的女人,一个永远不愿被束缚、拥有心灵般感性的男人,成全他们之间爱的是非洲这片坦诚的大地。而他们的爱甚至超越了大地的厚实和蓝天的空灵,成为飘荡在非洲上空永不逝去的爱情音乐。

四、婚外情的甜蜜与冒险

当所有的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可能会遇到以前爱情梦想与过日子单调枯燥的矛盾。当爱情幻想慢慢退却的时候,爱情开始遭遇柴米油盐的琐碎冲击,于是日复一日平凡的生活成为爱情最大的考验,婚外情也就有了发生的机会。所以,大多数这样的影片都是描述主人公在原有的婚姻和新近出现的感情之间的两难选择。可以这么说,婚外情符合人类对于“私有爱”的本性的需求,离开已经不爱的一个人,投入到真爱的一方,这似乎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为什么还会有犹豫,还会有挣扎,还会有痛苦?这是因为,人之所以为人,而非可以随心所欲的动物,他必然会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的约束,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法制社会。所以几乎所有的描述婚外情的影片,最后都是以主人公回归家庭作为故事的结局,维护了作为传统价值存在的婚姻,如《花样年华》《廊桥遗梦》《谈谈情、跳跳舞》等。

玛丽莲·梦露主演的《七年之痒》是个信号,而冯小刚的《一声叹息》则是中年男人婚外恋的一部样板戏。剧中主人公梁亚洲的一声叹息代表了很多中年男人的尴尬和无奈。他的经典语录是: “夜里我摸着你的手,就像摸自个儿的手一样没感觉,可是要是把你的手剁了,也跟剁了我的手一样,疼。”这几乎是所有中年男人对妻子的感觉,不能说梁亚洲对妻子没有感情,但似乎叫亲情更为合适。这种感情是在一天一天平平淡淡的日子中积累起来的,但它肯定抵抗不过婚外的激情,红杏出墙的热闹总比寡淡如水的日子更有吸引力。所以,很多的人会陷入亲情和激情的两难困境中。只要经历过这种“阵痛”的男男女女,都能够在这部影片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而只要家庭存在,这一声叹息就会永远在耳边回响。

总之,爱是文明社会中升华了的人类最美好的情感,是自然属性基础上的社会内容,是理性观照之下的人类感情。爱情,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感,它与特定时代、特定人群有着密切的关联,是人类追求美好精神境界的一种产物。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类爱情的观念、实践、理想都不同程度地打下时代的烙印,积极、健康、美好的真挚爱情给人向善的引导,爱情片则因为表现这些内容而成为观众喜爱的电影类型。

[参考文献]

[1] 姜敏,黄钟军.影视鉴赏[M].石家庄:河北美术出版社,2009.

[2] 彭吉象.影视鉴赏[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22篇

一个从很偏远农村出来的男子,很努力的念书,考上了大学。为了他的学费及生活费,田地里的父母日出而做日暮而归,老父亲的白内障因为没钱治疗而几乎看不清楚东西。他也很用功的学习,大本毕业后考上研究生,最后再考上了博士。很光明的前景在他面前。优秀的男人当然有女生抢着要,高校副校长的千金就爱上了他,娇媚的她让他觉得生活很是满足。可是,当她知道他的家在很穷的农村就不依不饶了,大骂他的血管里的“红苕血”。副校长利用某些关系让他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年薪30以上,并把女儿嫁给了他。妻子跟他约法三章:不能说他来自己农村,只说自己的父母是高校的老师;不能给农村的家再有任何联系;不准家乡的老乡来他们城里的家。看着眼前如花似锦的一切,他答应了。结婚的酒席上,来来往往的全是女方的亲朋好友。他也有想哭的冲动。从此,他只敢偷偷的寄钱回家,但都不会超过200。他怕家里人以为他在城里好了,来城里投靠他。

二年以后,他才告诉他的父母,他在城里结婚了。高兴得失眠的母亲在昏暗的灯下一针一针的缝着小孙子的小衣服小裤子。收到农村寄来的包裹,有20来斤。他很难想象瘦小的母亲怎么把它们拿到几十里外的县城。妻子用两根指头捏着小衣服,真嚷嚷叫他扔出去,说有跳蚤。他想打她,忍了很久。最后,那包衣服的归宿还是垃圾箱。

有了儿子了,儿子满周岁的那天,家里很多的人。200平米的家人声鼎沸。他忙里忙外的招呼着。突然也有一刻想到老父亲。小区的保安在对讲机里说有人找。他以为是客人,兴冲冲的迎了出来。他在离开农村的家很多年以后的现在才看见了他的父母。外面下着很大的雨,两老的头发都在滴着水,他愣住了。呆在门口不知所措。妻子看他半天没进来,也出来看。那时的脸色用文字根本无法描述。引两老进门。粘着泥的解放鞋一踩就吱吱做响,父亲的双脚在光洁的木地板上不知道怎么走路。他只有把他们带到厨房。然后给一脸不解的宾客说是找错了人的老人。妻子叫他赶快把人带人,没办法,他没办法对满屋的老总老教授总之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解释那是他的双亲。

父亲的眼睛完全失明了,大医院的医生说是耽误了时间,如果早几年一定不会失明的。看着那两只完全混浊的眼睛,他觉得他不是人。在宾馆里住了两周的双亲终于明白了他们的儿子不可能把他们迎进他们认为该进的家门。至于他的妻子,从那天的勿勿一面后就再没露过脸。他总说要带他们去看看大城。母亲看着父亲的双眸,说“伢,我们住不惯这里,我们回家。”

过了两个月以后,他终于以一次出差的名义回了老家。邻里乡亲都来看这个穷山沟里飞出的大人物。从乡亲们的言谈里,他知道,那次父母进城是把田地送给了别人种,把猪卖了,完完全全的是想去他那里安渡晚年。父母回到农村还对他们说,儿子对他们很好,不要他们走,但是他们住不习惯,想老家的人。还给大伙带了很多的“杂包”。老父亲摸摸索索的在家做饭,手上常有未愈的伤口;七十多岁的母亲还在田地为口粮而苦苦挣扎,做一会就直起身来捶捶自己的腰。

走的时候,他给了父亲两万块钱,说是两千块,十元一张的,要父亲细细放好,以后有困难的时候就拿出来应急。

他知道,他做为儿子的身份已完全死亡。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23篇

当初看的时候感触还不是很深,但是确实很佩服女主的决心和毅力。

尽管如此,还是不相信哪个女生会这样做,总是认为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喜欢TA本真的一面,那些看外貌的主根本就不应该也不值得让自己为TA改变什么。可是谁让喜欢一个人,自己就会觉得“卑微到尘埃里”去呢?所谓的“女为悦己者容”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吧…人就是个矛盾集合体…忘记女主有木有向男主告白了,但是其实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慢慢改变、慢慢成长也挺好的。这样,即使被男主拒绝,女主还是收获了很多…在某种程度上说,女主应该跟男主说声“谢谢”,既有风度也扳回一局…呵呵…这个不是重点啦…当然啦,这个男主肯定不是那种超级花心、不负责任、价值观偏离主流的以为染个黄毛打个小架泡个小妞有事没事就说摆场子的外强中干的、无知的、幼稚的小子。也许冥冥中感觉到自己不会被对方接受,但也要尝试一下,努力做好自己,努力提升自己…不要因为某人让自己不再是自己,不要因为某人完全颠覆自己…在坚持自己本真的前提下,学会成长,向着更光明、更美丽的一片天生长…自我改变的过程不是痛苦的,相反,它是幸福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能收获许多许多也许你永远也不会得到的东西,幸运的话,还会有更会让你充满幸福感的东西在前方等着你…很开心电影的结局是美的…美的不伤心…愿那些已经有了归属的朋友们永远幸福…还有萍…你一定一定要狠幸福狠幸福…至于我嘛…呃呃…我要先让自己变强呢…所以萍,你就不要急啦…等自己有了满分的'自信后,也希望能收获自己的幸福…当然啦…还有老妈的祝福…这样的结局,才是最perfect的吧!

套用一句俗话结束我的日志吧:愿所有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幸福…新年第一天过了…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以后的每一天…都要加油,开心。

感人的初恋故事作文 第24篇

喜欢一个人就会不自觉模仿她的生活,企图寻找共同点,进而走进她的世界。

每个周六,我都会推掉所有的事情,背着画板,骑着单车去东湖写生,与其说写生倒不如写情。那个周六她和往常一样坐在那棵柳树下,弹着心爱的吉他。

我故意曾她身旁经过,故意装作没有看到她,却尽最大努力引起她的注意。当我和她侧身而对的时候,画笔掉落到地上,滚到了她的视野里,我弯下腰试图去捡画笔,一股温暖的感觉漂浮在我的手背上,我还没来得及观察,只见一只纤细的手缩了回去,手上写满了温柔。

我抬起头,她看着我,我们打了个正面,异口同声,原来是你。

她不知道我是故事的导演,她是我选择的女主角。其实我也有种内疚,因为那是一种欺骗。可是为了得到最爱,在我的眼里,那是一种善意的谎言。

我们彼此问好后,便各自安好,她又开始弹她那未完成的歌,而我又坐在那个我能用眼神素描的角落,她却看不到我。

我拿出那张未完成的.画,继续把我的移情投射到画面当中,那是一场用想像导演的最浪漫的电影。

一个漫长的下午,因为那无边的沉默。

夕阳的余辉开始包围这个世界,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画面分割又为我的感情增添了一份神秘。

沙滩上开始热闹了起来,各种烧烤餐位陆续摆了出来,因为今年特殊的热,烧烤提前上市了。这个地方成了美丽夜晚下情侣的狂欢夜,好像与我无关。

我骑着单车,走到她的身旁,用急刹车在她的世界里画了一个圈,只不过不是用画笔,是在用心。她仿佛从音乐中醒了过来。

我对她说喜不喜欢吃烧烤,她笑着说挺浪漫的,但不喜欢吃。我又问她要不要载你回学校,她说她习惯了走着回去,可以活动一下筋骨。

我对她说,那我也体验一下,她没有拒绝,但有点无奈。

就这样一直走着,一直走到故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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